统计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20 00:00     信息来源: 统计局     浏览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由安化县统计局编制,并在安化统计信息网上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按照《安化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围绕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认真落实《条例》和县政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统计动态、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统计公报、统计普法、人事信息等。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统计服务水平。 

    (二)公开形式

    1、安化统计信息网。通过安化统计信息网公开栏目,设置统计工作动态、统计分析、数据发布、统计公报、统计执法、统计知识、基层统计、文件通知等栏目,向社会公开统计信息和统计工作情况。

    2、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领导成员分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统计局工作职责、主要工作目标、主要工作措施、机构设置、统计行政执法程序、即时公开栏目,设置了举报监督电话等。

    3、编印《安化县情》。2013年共编印《安化县情》21期,发送四家领导、县电视台、发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单位。

    4、发布统计公报。2月下旬,发布了2012年安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季公布了经济形势分析统计数据。

    5、印发《经济月报》,每月15日以前编印安化经济月报,每期50册,全年共编印10期。

    6、印发《安化统计年鉴2013》,发至县四家领导县直各单位和有数据需求的企事业单位。

    7、设置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公示栏,向社会各界公示统计局党组、局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公开承诺。

    8、在全局干职工会议上公开局机关财务收支、2012年年度考核情况,评先评优情况等全局重大事项。

    9、及时向县政务中心报送统计局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

    2013年共通过安化统计信息网站发布信息2250条,安化县情资料19期、安化经济月报10期,统 计公报1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件。现场接待咨询统计信息个人达152多人次,共提供统计信息1000多个,咨询电话接听人数523人,提供统计信息2200多个,网上咨询120人次,提供统计信息350个。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从公开效果来看,非涉密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

    201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条例》要求,以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契机,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统计信息公开与服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发布品种,积极完善并充分利用网络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时效,使统计信息及时广惠于民。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发布:谌龙飞)
(编审:谌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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