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化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9 17:23 信息来源: 安化县司法局 浏览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安化县司法局编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即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度本单位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工作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其中,机构信息6条,法规文件3条,规划计划7条,工作动态192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通知公告6条,公开年报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政策、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项目安排、人事任免、资金使用实施过程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有:在安化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在局机关设立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安化县司法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熟悉度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改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安化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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