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8 09:45     信息来源: 安化县司法局     浏览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工作准则,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概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通过县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4条,合计共公开29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3.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办法》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各股室、司法所负责各自信息工作的报送管理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严格公开程序,提高公开质量。公开前,由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进行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三)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对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四)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局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3.拓展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责任编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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