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6 00:00 信息来源: 安监局 浏览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全面、便民、及时、准确,现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2014年度,我局通过县安全生产信息网站主动发布政务公开、事故快报、安全监察等信息共1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文件类15条,业务工作类101条,人事信息2条。在县安全生产网站历年累计发布信息388条。同时通过省、市主要网站等媒体发布信息23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局优先在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益阳市安全生产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安全生产信息网、县安监系统QQ群等平台予以及时发布;开通电话、传真、信箱、邮箱和现场接待,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安化电视台等途径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针对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4月,我局针对“乐安镇官溪村碎石场非法开采影响生活环境”群众投诉件,组织分管领导现场调查取证,及时进行了回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有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还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类别还不够全面、细致等。2015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力度,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发布:谌龙飞) (审核:谌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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