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20 00:00 信息来源: 梅城镇政府 浏览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梅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梅城镇西正街1号,邮编:413522,电话:0737-7443706)。 一、基本情况 (一)配备队伍。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镇工作实际,成立了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陈洁云同志任组长,胡盛云、龙润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并负责网络信息公开的建设,地点设在党政办,龙润苗担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站所为成员。党政办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具体工作责任人的内部运转机制。 (二)制定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梅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梅城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梅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制度》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做好宣传。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使全办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全体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一)机构信息。公开了所属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和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分工等信息。 (二)重要政策。梅城镇人民政府机关制度、梅城镇20年规划图、工业园招商引资政策等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镇全年没有收到一件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全镇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规范。二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自我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发布:谌龙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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