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20 00:00     信息来源: 梅城镇政府     浏览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梅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梅城镇西正街1号,邮编:413522,电话:0737-7443706)。

    一、基本情况

    (一)配备队伍。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镇工作实际,成立了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陈洁云同志任组长,胡盛云、龙润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并负责网络信息公开的建设,地点设在党政办,龙润苗担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站所为成员。党政办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具体工作责任人的内部运转机制。

    (二)制定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梅城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梅城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梅城镇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制度》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做好宣传。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使全办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全体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一)机构信息。公开了所属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和下属单位、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分工等信息。

    (二)重要政策。梅城镇人民政府机关制度、梅城镇20年规划图、工业园招商引资政策等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镇全年没有收到一件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全镇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规范。二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自我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考核中。
    二是要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通过安化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系统公开信息,使政府信息填报及时、准确、规范、高效。做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同时,要加强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政府信息查询点、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等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统计备案工作。
    三是要突出重点,把与群众、企业和法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例如支农惠农政策等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四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自我检查和自我监督,多途径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发布:谌龙飞)
(编审:谌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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