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古楼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06 00:00 信息来源: 古楼乡 浏览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乡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79条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3.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拆讼的情况:无 二、工作措施 (一)配齐队伍。成立了由乡长夏志勇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夏玉中任副组长,并由党政办、综治办、民政与劳动保障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乡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抓实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乡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落实信息公开联系人,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 (三)做好宣教。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乡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多次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就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的操作、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印发通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本乡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乡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乡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3.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4.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目前我乡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将来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5.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四、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1.进一步加强《条例》实施工作,努力创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建设。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针对人员变动相对频繁的特点,今年将继续加强集中授课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发布:谌龙飞) (审核:谌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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