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科学技术和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速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平稳快速健康发展,安化县科技领导小组和安化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暨重大产业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城南区管委会的2019年度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技术进步、中小企业帮扶及上云上平台、科学技术等工作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年终按考核得分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
附件:
1、2019年度科学技术和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2019年度全县规模工业经济运行目标管理计分细则;
3、2019年度全县工业技术进步目标管理计分细则;
4、2019年度全县中小企业帮扶及上云上平台工作考核计分细则;
5、2019年度全县科学技术工作目标管理计分细则。
附件1
2019年度科学技术和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办 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城南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一)工业经济运行工作
1、规模工业总产值。
2、新进规模工业企业家数。
(二)工业技术进步工作
1、工业固定资产投资。
2、工业技术改造投资。
(三)中小企业帮扶及上云上平台工作
1、中小企业帮扶工作。
2、上云上平台工作。
(四)科学技术工作
1、规模工业R&D经费投入占比。
2、科技信息报送。
3、科技下乡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举办情况。
4、指导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情况。
三、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总分得分为各单项工作考核结果(100分值)×分值比重/100之和,再计入绩效考核得分。
表一 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分值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计算单位
|
分值
|
1
|
工业经济运行工作
|
%
|
40
|
2
|
工业技术进步工作
|
%
|
15
|
3
|
中小企业帮扶及上云上平台工作
|
%
|
10
|
4
|
科学技术工作
|
%
|
35
|
附件2
2019年度全县规模工业经济运行目标管理
计分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城南区管委会。
二、考核指标
1、规模工业总产值。
2、新进规模工业企业家数。
三、指标计分(总分100分)
1、工作目标(90分)。
规模工业总产值达标计基本分(60分,没有新进规模工业企业任务的乡镇90分)。计分依据目标:安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我县规模工业总产值预计目标同比增长10%-12%。
新进规模工业企业达标计基本分(30分,没有新进规模工业企业任务的乡镇0分)。计分依据目标:东坪镇、梅城镇、仙溪镇、大福镇、长塘镇、小淹镇、冷市镇、羊角塘镇、龙塘乡、田庄乡、烟溪镇及县经开区本部等12个单位各新进1家规模工业企业。
2、运行调度工作质量(10分)。
四、计分办法
1、减分。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速低于全县平均增速1个百分点扣5分,直至该工作目标分扣完为止。未完成新进规模工业企业的乡镇根据县绩效考核办分类直接扣完该项基分。
2、加分。规模工业总产值同比增幅超全县平均增速每1个百分点加5分;多新进1家规模工业企业加10分,总加分不超过30分。
3、工作质量分。根据各运行单位预警监测、报表、季度及年度总结分析材料等报送情况计分,每月迟报1次扣1分,报表内容每缺一项扣0.5分,直至工作质量分扣完为止。
五、评比办法
1、坚持按月调度情况,季度进行考评,年度总评。
2、半年评比:以统计快报为依据,对各乡镇规模工业总产值和全县新进规模企业数2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3、年度评比以统计快报为依据,纳入总考评计分办法。
附件3
2019年度全县工业技术进步目标管理计分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城南区管委会。
二、考核指标
1、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
2、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度目标。
三、指标计分(总分100分)
1、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100%,计50分。
2、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度目标100%,计40分。
3、工作质量,计10分。
四、计分办法
1、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以50分为基本分,高于全县平均增速1个百分点的加3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的扣5分,加、减分最多不超过20分。
2、全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指标以40分为基本分,高于全县平均增速1个百分点的加3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的扣5分,加、减分最多不超过15分。
3、按时按质完成县科工局布置的有关技术进步工作任务,为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协调服务好的计10分,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酌情扣分。
五、考核办法
1、各项指标根据全年完成情况按计分办法汇总计分。
2、工作质量由县科工局投资项目股逐项登记,年终汇总考评。
3、年度考核评比以统计快报为依据。
附件4
2019年度全县中小企业帮扶及上云上平台
工作考核计分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城南区管委会。
二、考核计分(总分100分)
1、中小企业帮扶工作,计50分
2、上云上平台工作,计50分。
三、计分办法
1、中小企业帮扶工作
各乡镇、管委会成立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企业帮扶机制,计5分。各乡镇、管委会主动帮扶并服务企业,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计4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企业帮扶细则)。各经济发展办按期向县帮扶办报送情况和报表,计5分。
2、上云上平台工作
完成了上云企业数的记20分,完成上平台记30分。未完成上云(上平台)企业按任务比例扣分{(完成企业任务数-实际完成数)/完成企业任务数*20(30)},扣完基分为止。
表二 2019年度全县中小企业帮扶及上云上平台工作
目标监测表
序号
|
单位
|
上云中小企业数量(户)
|
上平台中小企业数量(户)
|
帮扶企业(个)
|
市帮扶
|
县帮扶
|
合 计
|
640
|
40
|
10
|
54
|
1
|
高明乡
|
35
|
5
|
2
|
6
|
2
|
清塘铺镇
|
20
|
1
|
|
1
|
3
|
梅城镇
|
45
|
2
|
|
2
|
4
|
乐安镇
|
25
|
1
|
|
1
|
5
|
仙溪镇
|
25
|
2
|
|
4
|
6
|
长塘镇
|
20
|
0
|
|
2
|
7
|
滔溪镇
|
15
|
0
|
|
1
|
8
|
小淹镇
|
35
|
3
|
1
|
3
|
9
|
江南镇
|
35
|
2
|
1
|
4
|
10
|
田庄乡
|
20
|
1
|
|
2
|
11
|
冷市镇
|
20
|
1
|
1
|
2
|
12
|
龙塘乡
|
15
|
0
|
|
1
|
13
|
东坪镇
|
80
|
7
|
2
|
10
|
14
|
柘溪镇
|
20
|
2
|
1
|
3
|
15
|
马路镇
|
35
|
3
|
1
|
5
|
16
|
奎溪镇
|
25
|
2
|
1
|
1
|
17
|
烟溪镇
|
25
|
2
|
|
2
|
18
|
渠江镇
|
15
|
0
|
|
1
|
19
|
平口镇
|
20
|
0
|
|
0
|
20
|
南金乡
|
15
|
0
|
|
1
|
21
|
县经开区
|
30
|
5
|
|
1
|
22
|
羊角塘镇
|
15
|
0
|
|
1
|
23
|
大福镇
|
15
|
0
|
|
0
|
24
|
古楼乡
|
15
|
0
|
|
0
|
25
|
县城南区
|
20
|
1
|
|
0
|
附件5
2019年度全县科学技术工作目标管理计分细则
根据全县科技工作要求,依照省、市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特制定2019年度全县科学技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城南区管委会。
二、考核指标
1、规模企业R&D经费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投入按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实行。
2、完成科技信息报送5条(需报送至县科工局科技管理股,联系人:黄辉,
QQ号:363162776)。
3、开展科技惠民(宣传、宣讲、服务)活动2次,或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期(需报实施方案、总结、培训内容及图片;条件允许可联系科工局科技管理股派专家参与)。
4、积极配合科技专家服务团工作,打造一乡一品,实现乡村振兴。
5、指导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情况。
三、指标计分(总分100分)
1、R&D经费投入占比达标,计20分。
2、完成科技信息报送,计10分。
3、如期开展科技惠民(宣传、宣讲、服务)活动或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计5分。
4、指导服务辖区内企业报送科技统计相关数据及项目申报,计10分。
四、计分办法
1、R&D经费投入占比:规模企业相关数据未填报系统的不计分,低于指标值的按比例扣分,每少0.5%扣5分,扣完为止。无规模企业的不计分。
2、科技信息报送:每少一条扣2分,扣完为止。
3、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或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每少一期次扣2.5分。
4、企业科技创新情况:数据报送不及时每少一家扣1分,扣完为止。
五、考核办法
1、企业科技创新完成情况数据以科技管理股提供数据为依据。
2、各项指标根据全年完成情况按计分办法汇总计分。
相关文档:《2019年度科学技术和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