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经开区、县城南区、柘溪林场、洞市林场: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民基[2020]1号)文件精神,围绕“最基础的社会治理”职能定位,强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现就2020年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自治机制。加强“四位一体”建设,持续推进“四位一体”机制运行,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规范村(居)民主自治,完善村(居)民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议事规则,提高其自身履职能力,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是完善民主选举制度。规范村(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办法,公开选举过程,严格选举纪律,推动在2021年新一轮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村(社区)书记和主任“一肩挑”,优化成员结构,提高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严格落实村(居)委成员离任和补选备案,村(居)委员会成员因罢免、辞职等原因造成村(居)委员会空缺职数,各乡镇须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进行补选,并将离任人员和补选人员向县民政局基政股进行备案。二是加强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创新村(居)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参与权和知情权,村级事务根据议事章程和制度运行。三是推进公众民主决策参与。对涉及村(居)集体和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积极征求村(居)法律顾问的意见,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四是强化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梳理分类决策事项清单和公开事项清单,实行“条目化、清单化”管理。五是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进一步强化村级事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突出决策执行监督,健全纠错机制,完善村级自治事务监督体系,建立村务公开制度、重大资金开支预审制度、公共服务项目群众评价制度。六是不断推进村(居)民自治机制创新。按照党的十九大“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新要求,积极扩大以自然村或村(居)民小组为“微单元”的村(居)民自治试点;继续巩固和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力度,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8号)》,认真做好村(居)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力求程序到位、审查到位、公示到位、资料完备 ,2020年底全县村(居)规民约覆盖率、修订率均要达到100%。继续加大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引导力度,评选推介一批优秀村规民约民主管理成果,参加第二届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开展“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小宪法”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不断深化村务公开“亮栏”行动。在村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工作基础上,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更新程序,加强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完善村务“线上线下”公开互动机制。每年年底,由县政府组织开展村务公开定期督查,并根据群众监督不定期进行“点穴式”督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积极宣传推介村务监督好经验。到本年年底基本实现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规范化目标。
四、扎实推进城乡社区试点建设。按照“梯次推进、以点带面、辐射延伸、逐步提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平台,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规范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开展农村“幸福社区”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城乡社区建设试点村(居)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益发〔2018〕11号文件)的要求实施。
五、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推广。深入挖掘、推广优秀社区工作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论述,加强优秀工作法学习交流”为主题,各乡镇于2020年7月份前至少推介上报1篇优秀的社区工作法,参加第三批全省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
六、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要求。全面完成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服务大厅,提升乡镇服务能力,推动县直、乡镇政府政务服务向村(居)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延伸,实现“一门式”办理、“一门式”服务全覆盖。会同县委组织部门进一步清理规范村(居)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大力整治村(居)服务中心挂牌“过多过滥”等问题,严格规范村(居)服务中心的管理使用。贯彻落实民政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村(居)证明盖章事项,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
七、工作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三治结合”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根据各项工作目标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资料收集,确保逐条逐项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三治结合”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民政系统在推进“三治结合”过程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好故事,为“三治结合”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根据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情况,把“三治结合”的建设推广过程变成为村(居)民服务的过程,避免工作浮于表面,努力解决实际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满意。
安化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0日
相关文档:http://www.anhua.gov.cn/257/274/276/content_1207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