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益阳市民政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
安民发〔2021〕5 号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09:58 信息来源: 安化县民政局 浏览数: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服务中心)、财政所、县城南区、经开区管委、柘溪林场、洞市林场民政经办机构:
现将《益阳市民政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益民发【202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照新标准,不足部分从今年元月1日起予以补足。
安化县民政局 安化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日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