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规范我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推动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0〕25号)、《湖南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1〕39号)和《益阳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益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办法>的通知》(益民发〔2022〕2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使救助制度日趋完善,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有效保障和改善了全县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但对未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保障,实际生活又相对困难的低保边缘群体,一直未有准确的界定,相应的专项救助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制定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细则,统一低收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和准入程序,为精准识别低收入家庭提供政策依据。《细则》的制定,将进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有效推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有6章4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第1-5条),主要包括制定细则的目的意义、遵循原则、权责划分等。
(二)低收入家庭范围(第6-10条),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范围、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范围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界定。其中明确了低保边缘家庭的人均收入基准线为低保标准的1.5倍。
(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及程序(第11-23条),主要包括低保边缘家庭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各环节具体事项。
(四)动态监测(第24-27条),主要包括对低收入家庭的监测方式、监测对象范围、启动和退出机制以及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有关要求。
(五)社会救助帮扶内容(第28-36条),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的主体,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受灾人员救助、其他救助帮扶以及社会力量救助帮扶的具体内容。
(六)监督管理(第37-45条),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的档案文件管理、评估监督方式、违规违纪处置、容错纠错情形以及公开公示要求。
安化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3日
相关文档:《安化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http://www.anhua.gov.cn/16/39/42/content_1968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