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印发
《关于对安化县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依据
起草背景:2022年12月,为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环境,减少因机动车拥堵造成的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县城中心城区部分道路采取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科学引导城区交通环境,确保城区生产生活对货运车辆的刚性需求,结合我区道路现状及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制定了本《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一)货车禁行:对迎春路与G536城南线合围区域内禁止所有过境货车通行(低水坝与G536城南线,资江路、资江一桥与罗绕典路可通行)。
(二)货车限行:对城区行驶的中大型货运车辆、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辆实行高峰限时通行,禁行时间为:
夏季:6:00至8:00,17:00至19:00;
冬季:7:00至9:00,16:00至18:00。
(三)因市政建设、城市保洁、工程抢险、渣土运输及其他生产、生活等特殊事由确需在禁行时间、路段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办理通行手续。
三、解决的问题
对部分区域及路段实行货运车辆限行,既能提升交通安全性,又能均衡交通流,将大幅提升沿线居民的出行与生活环境,还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路段。
责任编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