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安化县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扩围增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一)政策有规定。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0〕25号)第4条明确规定“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精准救助,原则上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省民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3〕32号)文件,明确了扩围增效十条举措。
(二)上级有要求。2022年底,省对我县乡村振兴考核反馈问题中指出,我县低保领域没有“开展精准救助”,要求在2023年整改到位。7月27日,省民政厅在郴州市召开全省低保扩围增效工作会议,调度和部署低保扩围增效工作。
(三)群众有需求。通过摸排低保边缘家庭、防返贫监测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大病慢特病自负费用较高家庭、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存在返贫风险。
二、《方案》出台目标
进一步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全面推行城乡低保精准救助,强化动态调整及主动发现机制落实落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有序推进全县低保扩围增效,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方案》出台依据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0〕25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1〕34号)和《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民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方案》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镇、村干部会议和微信群、“村村通”广播、屋场会、公示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切实做到低保、特困和精准救助等方面政策家喻户晓。
(二)全面开展摸排。重点摸排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防返贫监测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重点排查“单人保”对象,对符合纳入“整户保”的,要依程序及时增保。
(三)强化信息共享。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分类救助帮扶。对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要及时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对不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需求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其他救助帮扶。
(四)实现扩围增效。根据省民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3〕32号)文件明确的十条举措,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保障。
(五)落实渐退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落实渐退政策。家庭月人均收入明显超过低保标准且收入稳定的家庭,经核实后,原则上可以给予不超过6个月渐退期;不够稳定的家庭,原则上可以给予不超过12个月渐退期。
五、《方案》出台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履行主(监)管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和业务指导。
(二)妥善处理舆情。乡镇加强政策宣传,对相关信访舆情要及时清零,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和规模性集访。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人情救助,严禁优亲厚友。
相关文档: http://www.anhua.gov.cn/16/39/42/content_1842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