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化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3-29 14:47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浏览数:

 

 

 

 

 

安民发〔2019〕15号

 

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南区、柘溪林场、洞市林场)民政所,经开区社工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民政部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祭扫安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所、派出所、交通、林业等部门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民政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靠前指挥,压实村(居)委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县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祭扫应急预案、人员车辆疏导方案和祭扫服务接待方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要做好祭扫高峰期应对工作,通过人员车


辆承载力评估及管理、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安排接驳车辆、开辟临时停车场地、限制明火使用等方式,加强人员车辆疏导和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二、切实开展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要在清明节前后(3月至5月底),对照《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安民发〔2018〕49号文件,认真开展“回头看”。一要重点看专项排查整治全覆盖情况,对没有全覆盖的,督促其深入排查整改。二要重点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紧盯容易遗漏的问题,确保排查无死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三要重点看立行立改情况,紧盯专项整治期间所列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可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在清明节期间“销号”。四要重点看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墓位出售(租)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联合部门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五要重点看长效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对需要解决的普遍性问题,党委政府要建立长效制度。六要对“回头看”中发现的新苗头新问题,要处置在萌芽状态。对没有开展“回头看”的、整治工作走过场的、乱象反弹回潮的、同一具体问题久拖不决等情况多次被曝光举报的,要严肃处理。

三、大力倡导殡葬移风易俗。要深入贯彻全国丧葬礼俗改革座谈会精神,持续推进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要推动殡葬移风易俗,重点解决因隆丧厚葬、人情攀比等致贫返贫问题。要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把移风易俗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为群众治丧、安葬和祭扫创造便利条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使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逐步深入人心。要积极推进文明、低碳、安全祭扫,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祭扫专区或共祭区域,开展集体共祭、社区公祭等追思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和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依法进行祭扫活动管理,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

四、强化殡葬改革宣传引导。清明节期间,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树新风、纠陋俗的宣传,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宣传车及乡镇、村集市中心张贴宣传标语、横幅(镇区3-5条、村委5-10条)、广播等宣传途径,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殡葬政策法规、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祭祀和殡葬改革新举措,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集中的问题,要提前做好舆情研判,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置到位。这次清明祭扫宣传活动请各乡镇民政所于4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照片上传到民政QQ群里,县民政局将对乡镇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5日—7日)安排专人值班。联系人:王勇18073776133。办公室:0737-7867443

 

 

安化县民政局

2019年2月28日

 

 

 

 

 

 

 

 

 

 

 

 

 

安化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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