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DR-2021-00002
安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的通告
安政通〔2021〕4号
鉴于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以下简称柘溪电厂近区)群众在柘溪电厂修建过程中作出的贡献与牺牲,为妥善解决其生产生活用电问题,1980年县革委会下发了安革发(1980)074号文件,决定由供电部门为该区域统一供电,电价按当时的生产生活用电综合价确定。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用电量不断增加,文件规定的用电价格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电网运行维护需要,且柘溪电厂近区还存在利用优惠电价进行恶意商业开发等行为,导致严重电力浪费和较大安全隐患。为规范用电行为,疏导电价矛盾,维护公平用电秩序,提高人民群众用电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有关政策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柘溪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实施对象
实施范围为柘溪电厂近区,包括柘溪镇大溶溪社区、柘杨社区、广益社区,实施对象为近区户籍内现有用电户。
二、实施时间
自2021年8月1日零点起,正式实行“同网同价”。8月1日零点前所产生的电费按原标准收取,零点后近区所有用电户所产生的电费按国家目录电价收取。
三、奖补办法
鉴于柘溪电厂近区用电已经形成的历史事实和现实情况,县人民政府对主动按要求更换智能电表、实行“同网同价”的用户予以奖补。
(一)用电补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近区户籍内现有用电户按要求更换智能电表、实行“同网同价”用电的,从2021年8月起可享受政府用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由县财政补贴用电量100度,以货币形式补贴,按上年度12月份基准电价计算。现阶段每人每月补贴58.8元。
(二)电表安装奖励
对2021年7月31日前主动配合电力部门完成智能电表安装的用电户,每户奖励1000元作为预缴电费。未在上述时间内更换智能电表的用户不享受电表安装奖励。
四、电费收取与补贴方式
柘溪电厂近区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后,电费收取与补贴实行收补两条线,国网安化供电公司按国家目录电价和居民实际用电收取电费,县财政对近区居民在补贴标准内给予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奖补对象审核。每年1月31日前由所在社区对奖补对象进行初审报柘溪镇人民政府审核,在各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科工局备案。
(二)一户多表处理。原则上实行一户一表,目前一户已安装有多个电表且符合电力部门开户条件的,可免费进行更换。今后需要开户并安装电表的,由其本人向当地电力营业窗口申请,按正常程序办理。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近区用电优惠政策及电费收取政策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安化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相关文件:《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的通告》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