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DR-2021-01004
安政办发〔2021〕21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柘溪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局办、直属机构,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秩序,疏导电价矛盾,提高人民群众用电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有关政策精神,结合现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历史背景、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现“同网同价”,按省发改委核定的全省统一目录电价和相关电价政策实施,规范生活用电行为,提高生活用电质量。
二、实施范围及实施对象
实施范围为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包括柘溪镇大溶溪社区、柘杨社区、广益社区,实施对象为近区户籍内现有用电户。
三、实施时间
自2021年8月1日零点起,正式实行“同网同价”。8月1日零点前所产生的电费按原标准收取,零点后近区所有用电户所产生的电费按国家目录电价收取。
四、奖补办法
鉴于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用电已经形成的历史事实和现实情况,县人民政府对主动按要求更换智能电表、实行“同网同价”的用户予以奖补。
(一)用电补贴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近区户籍内现有用电户按要求更换智能电表、实行“同网同价”用电的,从2021年8月起可享受政府用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由县财政补贴用电量100度,以货币形式补贴,按上年度12月份基准电价计算。现阶段每人每月补贴58.8元。
(二)电表安装奖励
对2021年7月31日前主动配合电力部门完成智能电表安装的用电户,每户奖励1000元作为预缴电费。未在上述时间内更换智能电表的用户不享受电表安装奖励。
五、电费收取与补贴方式
近区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后,电费收取与补贴实行收补两条线,国网安化供电公司按国家目录电价和居民实际用电收取电费,县财政对近区居民在补贴标准内给予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奖补对象审核。每年1月31日前由所在社区对奖补对象进行初审报柘溪镇人民政府审核,在各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科工局备案。
(二)一户多表处理。原则上实行一户一表,目前一户已安装有多个电表且符合电力部门开户条件的,可免费进行更换。今后需要开户并安装电表的,由其本人向当地电力营业窗口申请,按正常程序办理。
七、奖补资金安排及发放
将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专项补贴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由柘溪镇人民政府按核定人员、金额打卡发放至各补贴户。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工作行动指挥部,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指挥部下设乡镇工作、技术施工、现场维护、信访接待、法制宣传与舆情处置、后勤保障、行动监督7个工作组,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柘溪镇人民政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按规定时限更换电表,并负责做好近区人员核定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维护好近区“同网同价”用电秩序。国网安化供电公司要制定具体施工方案、用电合同,周密组织好施工,并积极主动上门为近区群众更换电表,保障近区群众用电需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严明纪律,依法依规,文明执法,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九、本方案由县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近区用电优惠政策及电费收取政策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相关文件:《柘溪水力发电厂近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