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扶助机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20 11:29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     浏览数:

AHDR-2021-01005

 

  

安政办发〔2021〕27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扶助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局办、直属机构,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妥善解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医疗保障和生活扶助问题,根据《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社〔2016〕16号)及省关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救助有关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门诊治疗费和生活补助动态调整机制。从2021年1月1日起,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门诊治疗费和生活补助金在现行标准上分等级予以适当提高二级各等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中,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门诊治疗费和生活补助金370元/月提高至520元/月,其他人员门诊治疗费和生活补助金由1420元/月提高至1570元/月三级各等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中,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门诊治疗费和生活补助金由270元/月提高至370元/月,其他人员门诊治疗费和生活补助金由1170元/月提高至1270元/月。以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门诊治疗费和生活补助金每三年进行一次提标,具体提标标准由县卫生健康局商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完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慰问机制。一是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的人员,给予一次性慰问资金500元,每年不超过一次。二是每年春节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进行慰问,并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慰问金。

三、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丧葬补助机制。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死亡,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以死亡时门诊治疗费和生活补助金为基数,一次性补助12个月。

四、以上各项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县卫生健康局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五、本通知所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指安化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及三级各等次人员,不包含一级、四级各等次人员。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机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

责任编辑: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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