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依据:
背景:目前,行政执法还存在不少问题,执法不作为让违法行为“畅通无阻”,对守法人员形成了不公,破坏了法治环境;执法不公正,畸轻畸重,恶意选择性执法,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执法不规范,影响了执法形象,甚至导致执法行为违法;执法不公开,暗箱操作,为公权力寻租留下隐患。这些问题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整体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治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依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3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9〕10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内容介绍:
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或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并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9月份正式全面推行。
三、掌握《方案》的关键点
把握各类事项清单,关注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的资格是否合法,相关信息是否在网上进行公布、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是否符合程序规定、重大执法决定是否经过法制审核等。
相关文档:关于印发《安化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