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依据
问题1:《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的通告》(安政通〔2020〕7号)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背景:目前,我县相关水域垂钓行为无具体管理规范,多杆、多线、使用有毒有害诱饵等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县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急需制定相关规范文件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落实好“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我县生态资源可持续性发展。
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管理秩序,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出台该通告。
二、文件主要内容解读
问题1:面向对象及实施时间是什么?
对象:在我县进行垂钓人员。
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即2020年8月10日。
问题2:规范垂钓的水域范围是什么?
规范垂钓行为水域范围分为禁钓区和限钓区。
禁钓区范围:柘溪电站大坝禁区、东坪电站大坝禁区、株溪口电站大坝禁区、九龙池风景区水域、六步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茶马古道风景区水域。在禁钓区范围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限钓区范围:除禁钓区域外的柘溪水库安化境内全域(包括所有库汊、库湾及支流)、柘溪电站大坝以下至敷溪(与桃江县交界处)主干流等水域。
问题3:如何规范垂钓行为?
在限钓区域范围内垂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垂钓者应按“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休闲垂钓方式进行垂钓,禁止采取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方式进行垂钓;
②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
③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④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类诱食剂、鱼虾类活饵料进行垂钓;
⑤禁止任何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
⑥垂钓者应注意自身安全,服从、配合县直有关单位和垂钓水域所在乡镇的管理,及时收集处理垂钓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
问题4:如何保障通告顺利实施?
由农业农村部门、公安、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对我县水域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劝止、处理违法违规垂钓行为。设立举报电话,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共同规范垂钓行业。
问题5:违规垂钓行为如何处置?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从事垂钓行为的,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法采取收缴渔具、鱼饵、渔获物等方式进行处理;买卖交易垂钓渔获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处理;在执法过程中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键词解读
“禁捕”:禁止捕捞。
“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垂钓人员一人只能持一根钓鱼杆,钓鱼杆上只能有一根钓鱼线,钓鱼线上只能有一个鱼钩。
“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该类设备通常利用声纳原理,往水下发出声纳信号,声纳信号捕捉到鱼的信息后就会传送到主机,主机根据声纳信号反馈判断生成鱼的图像。可探测水深、水温、鱼/鱼群深度、水底环境等水下信息。
“窝料”:窝料是一种诱鱼的诱饵,主要作用是招引鱼诱到窝里,起到快速钓鱼的作用。
相关文件:《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