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减少大气污染。秸秆焚烧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污染源,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目的是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政策背景
1.《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工作方案》(湘生环委发〔2019〕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83号)将秸秆禁烧工作列为省对市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的一项主要工作内容。
2.《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工作方案》(益生环委〔2019〕4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益政通〔2018〕7号)、《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益生环委〔2019〕78号)和《益阳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益农办发〔2018〕12号)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提出了要求。
三、法律法规
对于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由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责任人处每起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因秸秆焚烧导致火灾事故或其他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绝或妨碍执法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
相关文档:《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