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公告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16:36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浏览数:
-size:10.5pt;font-family:Calibri;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margin-bottom:0.0001pt;margin:0pt;text-align:center;"> 根据《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7家社会组织已由负责人(法人)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天(9月27日-10月17日)。社会组织内部其他负责人和有债权债务关系人若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及时与安化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737-7866386,逾期视为对注销登记无异议。
社会组织完成注销登记,不得再以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社会组织自核准注销之日起,该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特此公告。
安化县民政局 2024年9月 27日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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