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2021年年度检查工作结论的公告
安民发〔2022〕38号
作者: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25 09:51 信息来源: 安化县民政局 浏览数:
县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法对2021年年度检查结论通告如下: 一、年检对象和时间 凡在2021年6月30日前经我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筒称民非单位),按照年检通知要求时间从2022年3月11日-2022年6月30日截止。 二、年检结论 (一)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171家)
(二)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57家)
(三)未年检的社会团体(27家)
(四)未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5家)
安化县民政局 2022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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