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市监罚〔2023〕109 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1 09:18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数: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市监罚〔2023〕109 号 当事人: 安化县湘盈百货商行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430923MABRG***** 住所(住地):安化县东坪镇安化******** 经营者:李***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432326197004****** 联系电话:1557683**** 联系地址:安化县东坪镇*********** 2023年3月23日 ,本局对当事人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商行经营下列食品已超过了保质期: 1.“安慕希希腊风味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净含量230gX10,生产日期2022年9月14日,保质期6个月,共2箱; 2.“安慕希希腊风味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净含量205gX12,生产日期2022年8月27日,保质期6个月,共2箱; 3.“伊利谷粒多燕麦牛奶”,净含量200mlX12,生产日期2022年7月13日,保质期6个月,共2箱; 4.“金典纯牛奶”,净含量250mlX12,生产日期2022年8月25日,保质期6个月,共1箱; 5.“伊利纯牛奶”,净含量250mlX16,生产日期2022年9月23日,保质期6个月,共1箱; 6.“康师傅爆椒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03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2年9月3日,保质期6个月,共3袋; 7.“康师傅藤椒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03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3日,保质期6个月,共4袋; 8.“今麦郎1袋半红油爆椒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27克,面饼110克),生产日期2022年7月11日,保质期6个月,共7袋 9.“白象老坛酸菜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19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2年9月18日,保质期6个月,共6桶; 10.“今麦郎香锅地道辣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30克,面饼82.5克), 生产日期2022年7月22日,保质期6个月,共5桶。 本局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予以当场扣押,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期满后依法延长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上述食品是当事人商行从安化县城南华盛达配送服务中心进购的,“安慕希希腊风味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净含量230gX10,进购2箱,进价70元/箱,零售价78元/箱,现剩余2箱;“安慕希希腊风味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净含量205gX12,进购2箱,进价48元/箱,零售价58元/箱,现剩余2箱;“伊利谷粒多燕麦牛奶”进购2箱,进价42元/箱,零售价48元/箱,现剩余2箱;“金典纯牛奶”进购2箱,进价48元/箱,零售价58元/箱,现剩余1箱;“伊利纯牛奶”进购2箱,进价45元/箱,零售价55元/箱,现剩余1箱;“康师傅爆椒牛肉面”进购1箱(10袋/箱),进价2元/袋,零售价3元/袋,现剩余3袋;“康师傅藤椒牛肉面”进购1箱(10袋/箱),进价2元/袋,零售价3元/袋,现剩余4袋;“今麦郎1袋半红油爆椒牛肉面”进购1箱(10袋/箱),进价2元/袋,零售价3元/袋,现剩余7袋;“白象老坛酸菜牛肉面”进购1箱(10桶/箱),进价4元/桶,零售价5元/桶,现剩余6桶;“今麦郎香锅地道辣面”进购1箱(10桶/箱),进价3元/桶,零售价4元/桶,现剩余5桶。因当事人商行没有建立完整的经营台账,也不能提供完整的经营凭证,食品过期后的具体销售数额和获利情况无法查明。当事人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核实的货值金额为573元。 一、当事人商行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经营者李延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商行的市场主体资格及经营者的身份情况; 二、本局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以及拍摄的现场照片24张,证明当事人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现场情况; 三、本局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当事人商行提供的供货商的市场主体资质以及进货单据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具体事实; 四、当事人商行提供的召回公告一份和张贴召回公告的照片一张,证明当事人商行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的事实; 五、本局制作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证明本局对涉案物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当事人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鉴于你商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五)......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项1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行政处罚(二)裁量基准:1.符合本章《适用说明》减轻处罚规定的:裁量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0到5万元罚款......”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商行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商行减轻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安慕希希腊风味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230gX10)2箱;“安慕希希腊风味酸奶”(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205gX12)2箱;“伊利谷粒多燕麦牛奶”(200mlX12)2箱;“金典纯牛奶”(205mlX12)1箱;“伊利纯牛奶”(250mlX16)1箱;“康师傅爆椒牛肉面”3袋;“康师傅藤椒牛肉面”4袋;“今麦郎1袋半红油爆椒牛肉面”7袋;“白象老坛酸菜牛肉面”6桶;“今麦郎香锅地道辣面”5桶; 2.罚款15000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入:安化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款人账号:18-483801040003342,开户行:农业银行建设路支行。执收单位编码:00316,执收单位: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款编码:05010901。缴款项目:食品药品监督罚没收入。汇款后再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执收单位(0737-7821609),方可开具非税收入票据。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
责任编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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