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2 17:15 信息来源: 安化县司法局 浏览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化县司法局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安化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治安化建设”工作。 3.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法律援助、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省基层法律服务工行者协会益阳分会安化联络组工作。 4.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行政、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的宣传组织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和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7.负责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初任培训,会同县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县司法局有内部机构8个,即办公室、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与行政合同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安化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所属二级机构2个:即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安化县公证处;基层司法所23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化县司法局部门决算仅含司法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2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8.02 万元,下降5.15%,主要是因为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67.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7.5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77万元,占67.53%;项目支出526.33万元,占32.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1.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84万元,下降2.22%,主要是因为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69万元,下降7.76%,主要是因为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439.22万元,占88.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3.93万元,占5.17%;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7.87万元,占2.3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54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6.54万元,占3.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4.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2.8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93.59万元,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部分主要是年中追加的2020年度的绩效、综治奖金等人员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62.8万元,支出决算为52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和上年结余的信项目经费安排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8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5.38万元,支出决算为7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07万元,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7.87万元,支出决算为3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追加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6.54万元,支出决算为5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1.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公用经费2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58%,主要包括手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82万元,减少20.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77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17万元,增长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多,油耗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7万元,占69.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7万元,占30.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5个、来宾1200人次,主要是用于省市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业务部门来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7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88 万元,降低0.43%。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9.16万元,用于召开司法行政、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会议,人数130人,内容为各项工作部署会议;开支培训费9.02万元,用于开展人民解调员、社区矫正等培训,人数118人,内容为调解业务知识及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安化县司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根据《安化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9个,归属机构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室、普法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与行政合同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归属机构分别是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安化县公证处。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1467.57万元。其中,财政基本预算收入1467.57万元。 2、支出:16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77万元 ,其他项目支出526.33万元。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预决算公开:2020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在本局的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本局的网站上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公示。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局制定、完善了《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司法局车辆管理制度》、《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制度。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组成员、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以政治建设为抓手,提质见效增活力 1.落实责任,推动党建工作实效化。 2.强化素质,提升队伍建设实效化。 3.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以服务大局为着力,履职尽责共建平安安化 1.全力以赴打好抗疫阻击战。制作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栏70余块、“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海报660余张、展架30余块,录制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音频12期,利用县广播电台和各村级广播进行播放,30余个电子显示屏/LED屏进行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法治知识(标语),20余个单位公众号或单位网页转载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将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典型案例等转发微信群、QQ群等130余个,转发依法防控案例或法律知识动态上千条,悬挂依法防控横幅100余条,出动宣传车60余台。 2.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配优配强驻村帮扶“第一书记”,选派4名干部分别担任古楼乡双江村、鲇鱼村、新潭村、睦鲤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长、3名干部任帮扶工作队队员,并抓好脱贫攻坚经费保障和驻村帮扶队员待遇保障。2020年,共筹措资金113万元,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落地。在驻村帮扶“第一书记”与村支两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江村一字界合作社再流转土地15亩,种植黄精,间种玉米。发动全体村民种植长豆角30余亩,利用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完善一字界种养专业合作社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马家台中药材、水果种植基地的培育管理,新开发中药材种植基地12亩,间种玉米,取得了较好的收成,玉米收入1万余元,马家台基地的黄精开挖出售,今年村集体收入首次超过5万元。睦鲤村2020年新建集体油茶林60亩,收回位于禾家组集体土地9.8亩,用于种植青菜,并与安化县三峒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签订采购合同,10月底收获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 3.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工作。2020年4月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化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并下发《安化县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要点》。6月组织全局人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和相关法律知识并进行闭卷考试。10月26日出台了涵盖社区矫正、律师管理、线索核查、责任追究四个方面的扫黑除恶相关长效机制工作制度,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今年以来共计张贴悬挂标语横幅41条、电子显示屏工作日播放7小时、制作展板38张、发放宣传资料15100份,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6条、短信100余条。及时调整“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护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成了律师团、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每月排查校园周边矛盾纠纷及特殊人群情况。加强律师管理,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今年律所报备涉黑涉恶案件4件,县局提供法律指导意见4份,其中指派律师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案件1件。严格管控重点人群,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社区矫正股和各乡镇司法所灵活有针对性地采取了电话谈话100次和面对面个别谈话9人次、微信工作群推送教育培训、心理疏导、就业指导、困难帮扶等各类信息近1000条的管理方式,确保了全县重点人群本年度尚未没有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以守正创新为驱动,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法治政府建设稳中有升。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审查力度。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对《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化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77份政府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77份。经登记编号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23份,审查行政合同62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今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起,办结7件,其中驳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撤销2件,责令答复1件,同意撤回1件,不予受理1件。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参与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2件,结案20件,胜诉18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我局积极对接各行政机关,要求在行政诉讼中严格按照规定,至少委派副职以上的领导出庭应诉,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从7月份至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次。 2.普法依法治理稳健运行。深植“关键少数”法治理念,狠抓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培育公职人员法治思维。今年6月份,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全县各单位呈报审核的2000多名2019年度记功授奖人员的学法用法考试情况逐一进行审核,对其中没有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4人,提请否决2019年度记功授奖资格。今年9月份以来,组织我县17440名公职人员在如法网上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其中17424人通过考试,通过率达99.9%。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每年集中学法2次以上;举办公职人员法治讲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来各机关单位共开展法治讲座50余场。突出普法对象,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联合各律师事务所在全县23所学校开展50余场法治进校园活动。凸出普法重点,《民法典》深入人心。组织普法讲师团制定《民法典》“普法菜单”,进行“点单式”服务。普法讲师团根据需要,精准授课,前后为各单位进行《民法典》授课50余场。多管齐下,举行大型《民法典》宣传活动6场次,摆放展板60余块,宣传横幅70余条,发放《民法典》手册 1000余册,各项《民法典》宣传资料5000余册,受益30000余人次。多措并举,服务全县中心工作,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气象。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周”、“3.15”、“6.26”、“法律六进”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禁捕退捕等法治宣传活动。今年疫情期间,积极组织发动“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活动。2020年1月份,参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南金乡将军村的启动仪式,并相继开展15场活动,前后共计摆放法治宣传展板54块,法治宣传资料30余种,现场参与群众达3000余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律师及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0余次。10月份起,组织全县村支书、主任、人民调解员461名进行“法律明白人”线上培训。以县局为轴心,以司法所为辐射,以重大节日、活动等为时机的普法宣传活动覆盖全县,全民守法上了新台阶。 3.社会治理创新稳步前进。持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联动联调,形成大调解格局;利用网格化管理,现代科技,建立起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机制,落实村级一周一排查,一月一汇报,乡镇级一月一汇总制度。充分利用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教师、退役老军人、乡贤、驻村律师等社会力量,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建立健全县级联合调解中心1个,乡镇联合调解中心23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433个,配备人民调解员1437人,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6976件,调解成功693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36%,开展纠纷排查1469次,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5件,人民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294.93万元。 4.矫正安帮工作稳扎稳打。“一个先行”积极完成“智慧矫正”建设;“四个强化”全面加强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五个措施”打好安置帮教工作领域的疫情防控攻坚战;“重中之重”突出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万众一心”做好“为了花朵的微笑”佳祥助学活动启动仪式;“一如既往”做实边控工作。实现了我县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零感染,管得住向管理得好转变。至2020年12月底,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05人,全年接收403名社区矫正对象,全年减少426名社区矫正对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539人,累计减少社区矫正对象3134人。出具调查评估意见356例。强化信息化定位监管,实施手机APP定位监管386人,腕带定位1人,运营商定位18人。全县警告处罚20人次,训诫1人次,提请收监执行3人,余罪和漏罪收监执行1人。 5.服务群众善作善为。进一步扩标提质法律援助,服务广大经济困难人民群众。突出农民工法律援助,着力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今年来,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案件336件,其中刑事155件,民事181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96件,接受咨询1356多人次,为115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善公证体制机制,安化县公证处顺利完成体制及人员转轨,各项工作开展按年初计划稳步进行,办证数量及业务收费均呈稳定态势。截至12月底,共办理各类公证1091件,其中国内民事经济公证971件,涉外公证93件,涉港澳台公证27件,实现公证业务收费69.83万元。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公众参与、社会推动、部门协同、政府主导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着力打造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 (二)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 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局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 (三)资产管理资料更新速度较慢。 我局虽然按照各级部门资产管理要求,对局所属各项资产都进行了登记及建立台账。但由于人员短缺,无资产专门管理人员,资产的登记及台账都存在更新滞后的情况。 (四)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 五、有关建议 (一)针对预算批复,多与县财政相关部门沟通汇报预算工作。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局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资产管理人员,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五)请求解决司法业务用房2020年缺口资金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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