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2 17:18     信息来源: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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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二)加强道路交通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做好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六)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七)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八)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机构设置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室队7个,下设机构3个。

内设室队分别是政工室、综合指导室、车辆管理所、法宣中队、事故中队、科技中队、驾考中心。

下设机构分别是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队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即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098.6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46.6万元,下降14.99%,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原因导致非税收入大幅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6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2.0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7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03万元,占51.03%;项目支出1505.02万元,占48.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98.6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6.6万元,下降14.99%,主要是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导致非税收入锐减;二是2020年年中追加项目收入比2019年大幅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3.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36万元,增长2.14%,主要是因为在职民警加班、执勤津贴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同期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36万元,占0.89%;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836.68万元,占92.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03万元,占3.19%;卫生健康支出(类)44.51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类)66.47万元,占2.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8.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7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度协控税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15.71万元,支出决算为98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单位绩效考核奖经费安排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安排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0年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专项补助经费安排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82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非税收入结算返还以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63万元,支出决算为8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31万元,支出决算为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6.51万元,支出决算为3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6.47万元,支出决算为6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1.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186.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58万元,支出决算为93.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95万元,支出决算为23.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08万元,减少29.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9.63万元,支出决算为69.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4.53万元,减少53.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95万元,占25.5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63万元,占74.4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9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99个、来宾1996人次,主要是省市公安交警系统部门及兄弟单位来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6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3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2.26万元,降低14.76%。主要原因是:由于我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0.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号)的文件精神,我队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加强道路交通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7.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8.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末,我队内设单位7个,下设机构3个。

内设室队分别是政工室、综合指导室、车辆管理所、法宣中队、事故中队、科技中队、驾考中心。下设二级机构分别是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20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1人,退休人员18人,辅警14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队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0年基本支出1568.03万元,较上年减少825.48万元,下降34.4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381.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2%,与上年基本持平;日常公用经费186.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8%,较上年下降50.6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和压减非重点、刚性支出要求,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队为保证全县交通秩序得到有效管控,管理和执法水平得到提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违法监管系统建设、建设交通违法自助网上处理服务平台、开展新闻宣传阵地建设、推进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推进以卡口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缉查布控系统建设与应用、推进交通执法取证系统建设与应用、推进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建立重点车辆管控平台、大力推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机制体制建设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危房处险加固维护、卡口建设及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等方面。2020年项目支出1505.02万元,比上年增加889.84万元,增长144.65%。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路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交通元素快速增长、交通拥堵不断加剧、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群众需求迅猛扩张等诸多矛盾和困难,全县公安交警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警辅人员,励精图治,奋发有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县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城乡交通面貌得到了较大改观,公安交警队伍确保了健康稳定。

(一)全警投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护航全县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大队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要求,在县疫情防控防治指挥部的统筹部署下,联合其他警种部门,进一步密切与交通、医疗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县域内各交通要道设置疫情防控点,积极开展检查、劝返、宣传等工作,全力以赴战疫情、保安全、保畅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缉查布控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着重从指挥调度、路面查缉等各个层面来强化对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对象的管控,共查缉重点车辆8000余台,向医疗部门移交发热人员1人,协助乡镇疫情防控办封存重点车辆2台。累计投入警力12319人次、出动警车5551次,精准缉查布控湖北籍重点车辆3000余台。

(二)持续推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对照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任务清单,部署开展一系列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七、八两个月开展的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覆盖到了全县23个乡镇、2个管区,共行政拘留交通违法人员179人,按全县433个行政村来计算,平均每2.4个行政村拘留1名交通违法人员,7、8两个月全县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68.4%。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1483起,其中酒驾865起,再次酒驾21起、超员33起、改型475起、货车超载658起、假套牌43起、非法改拼装报废车326起、公交车违法150起、出租车违法161起、工程运输车违法165起、农村面包车超员171起、旅游客运车违法29起、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200起,农村公路现场查处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79起,国省道六类重点违法7516起,现场查处旅游客车违法8起,查获“百吨王”2台。投入600余万元,完善了县城和国省干线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基础设施,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了亡人事故发生。先后在平口镇金辉村、渠江镇渠江社区等偏远乡镇,以及小淹镇建玲茶厂、渣滓溪矿业等地组织开展了“流动车管所”下乡服务活动,共有1000余名群众通过考试取得了摩托车驾驶证。

(三)圆满完成“四大”交通安保工作。紧紧围绕交通组织、违法打击、隐患排查、宣传发动等方面谋篇布局,按照“全警上路不留死角、统筹兼顾不留盲区”的勤务机制,相继完成了湖南春季乡村旅游文化节、全国政协副主席刘奇葆来安调研、脱贫攻坚普查和湖南首届摩托车越野车争霸赛等“四大安保”工作,共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指挥疏导各类车辆20000余台次,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2500余人次。所有活动举办期间,中心区域及重点道路均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四)圆满完成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交通安保工作。大队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人民为己任,全警取消休假上路执勤,制定和完善了交通管理应急预案,做好恶劣天气和大交通流情况下远端控制、远端分流、多点分流应急管理准备。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短信、广播等渠道,及时发布道路通行和天气情况等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方式,错时错峰出行。各节假日期间,全县主要道路、重点景区道路通畅,东坪城区等关键区域交通秩序井然,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事件。

(五)持续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大队紧紧把握“人人参与文明实践,共建安化志愿之城”的工作理念,组建了由大队全体民、辅警为主体的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队伍,紧密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全国交通安全夏季攻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年行动等中心工作,认真对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考核细则要求,将东坪城区划分为4个片区,建立了大队领导负总责,一中队负责人包片区,大队机关各股室及一中队全体民、辅警包点段的网格化工作机制,围绕“机动车违停、摩托车违法、野蛮驾驶”三个重点持续发力。累计投入约400万元,对版面老化、字迹不清、图片脱落、损毁变形的交通标牌进行了及时修缮,对东坪城区的交通标线重新进行了施划,完成了盛世茶都路口交通信号灯和配套设施建设,增设了24套行人过街诱导提示屏和2套交通违法取证设备。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东坪城区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得到进一步规范,交通组织得到持续优化,交通管理科技含量也得到了有效提升,为创文顺利通过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有声有色。大队以“七进”宣传为载体,组织宣教民警深入县直各单位、企业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0000余份;组织美团外卖安化站近百名员工上交通安全宣传课2次;大队宣教民警深入小淹镇百福村10多个组465户农家,为1000余名群众解读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先后通过抖音、微视等视频媒体平台进行发布,生动诠释“一盔一带”的重要性,赢得了广大网友的纷纷点赞,8月6日,大队拍摄制作的以“一盔一带”为主题的《交警disco》MV上线引起了广泛关注,视频先后被学习强国、中央政法委官网“长安剑”、新华网客户端转载,点击量累计突破100万人次。

(七)县域道路风险防控工作有序推进。为深入推动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在安化落地生根,按照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大队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聚焦“人、车、路、企、政”五大要素,严格按照“下沉两级”的要求,对全县433个村(社区)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专门成立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加强重点县域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县域警务办日常工作机制。出台《安化县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一县一策”》,完成了全县433个村(社区)的风险维度摸底和整理,《2020年安化县县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已由市交警支队县域警务办审定,大队正在进一步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前述对我队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整体支出主要在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绩效指标和目标值设定不够科学。在年初制定预算绩效目标时,难以准确的预计全年的工作完成情况;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目标值设置偏低,且欠细化、量化。导致专项资金的预算调整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项目支出部分指标到12月份才下达,在预算执行中造成个别预算子项调剂现象。预算系统科目与决算系统科目存在偏差,政府采购及公用经费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大,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三)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交通设备设施存在老旧、落后及维护不及时现象,有待进一步更新完善。部分办公设备更新换代较快,需要更换的设备越来越多,但设备处置不及时,导致资产管理系统中使用状态与实际有差异。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严格预算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科学编制单位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精准性,严格预算约束力。

(二)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及《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加强对经济业务的审核,确保会计核算及时、真实、准确、合法。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明确项目实施部门和人员,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和绩效目标要求,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考核,确保项目按时启动,如期完工。

(四)加强基础工作。我队工作任务较重,人员较多,资产分布较广、资金流量较大,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构建财务、资产管理体系,适当增加财务、资产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同时,加强内部检查监督,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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