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2 17:19     信息来源: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数:

目录

第一部分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权限内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权限内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化。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监管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源发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县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二、机构设置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22个,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标准和质量发展股、产品质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计量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

直属行政机构2个,分别是公平交易分局、注册分局。

直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综合执法大队、信息服务所、食品药品检验所、计量检定所。

乡镇监管所24个,分别是清塘监管所、梅城监管所、乐安监管所、仙溪监管所、长塘监管所、大福监管所、小淹监管所、江南监管所、冷市监管所、羊角塘监管所、东坪监管所、城南监管所、柘溪监管所、马路口监管所、奎溪监管所、平口监管所、烟溪监管所、田庄监管所、滔溪监管所、高明监管所、龙塘监管所、南金监管所、渠江监管所、古楼监管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①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八无数据。

②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本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085.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49万元,下降0.91%,主要是因为其他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9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7.42万元,占99.51%;其他收入20.61万元,占0.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0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9.31万元,占78.76%;项目支出935.53万元,占21.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6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5.36万元,增长3.8%,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标,增加疫情防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84.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2.16万元,增长9.8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疫情防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84.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13.51万元,占84.7%;科学技术(类)支出25.2万元,占0.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6.42万元,占7.45% ;卫生健康(类)支出132.29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186.81万元,占4.26%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05.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8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1559.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9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奖金未预算,用项目资金弥补人员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1187.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1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用项目经费弥补人员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对政府会计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将质量安全监管调整为质量基础。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增加。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增加。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96.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249.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数为39.4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23.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为122.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186.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90.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五险一金、抚恤金、奖励金以及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5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9.27万元,增长36.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6.23万元,减少31.72%,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54.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41万元,占4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9个、来宾1334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精准扶贫、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1万元,主要是执法车辆的保险购买、燃油及维修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2.17万元,降低67.1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租车费等支出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89万元,用于召开市场监管相关业务会议,人数2890人,内容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管、党建会议、扶贫会议、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会、打击传销等;开支培训费4.49万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的业务培训,人数1950人,内容为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管、党建、扶贫、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政府采购、打击传销、财务报销等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51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根据《安化县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机关内设内设股室22个,分别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标准和质量发展股、产品质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计量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下辖2个直属行政机构, 4个直属事业机构,24个乡镇监管所。截止2020年12月,单位有在职人员267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419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7.42万元,其他收入20.61万元。

2、支出:440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9.31万元 ,项目专项支出935.54万元。

3、无结余。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预决算公开:2020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在政府网站和财政局的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按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政府网站和财政局的网站上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公示。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020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及时完善了《机关租车管理制度》《乡镇监管所租车管理制度》《差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培训制度》《罚没物资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上真正做到了与时俱进。同时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按照制度办事,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约束人。

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我局设定整体目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5个,按照部门绩效目标,我局责任到人,在收支预算内,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本部门的主体意识和效率意识,“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我们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此外,年底对本单位绩效目标开展了绩效自评,从重点目标到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单位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市场监管事业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组成员、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重点工作办结率100%、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三公经费下降34.51%、资金结转为0、全年案件办结率100%、及时做到了预决算公开,部门整体支出支出进度100%,达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优。县年底的绩效目标考核中,本单位被评为一等奖。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按照“服务增效能,登记提质量”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全程电子化”、“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清理了56项服务事项清单。截至12月20日,全县有登记在册内资企业9335户,个体工商户33341户,2020年新发展内资企业1613户,个体工商户4637户,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极大的活跃了市场环境。

(二)坚持引领带动,积极推进示范创建。根据县食安委制定的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平口镇创建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乡镇”,同时,创建成食品安全示范学校17所,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放心肉菜超市1个,示范农贸市场1个,明厨亮灶学校257所,个体餐饮示范门店15家,“三小”达标门店150个。

(三)强监管惠民生,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强化重点监管。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开展市场监管各类专项行动29次,实现了全年安全“零事故”。二是强化产品抽检。完成国抽、省抽、市抽及行政处罚抽样3440批次;完成成品黑茶抽检113批次,毛茶抽检146批次;累计开展食品原料快速检测300余批次。对企业送检的所有委托茶检验样进行氟含量检测,并重点对2019年生产的黑毛茶及成品茶的氟含量列表登记,实时监控。全面查清砖茶生产企业黑毛茶原料、砖茶(含半成品)库存和2019年4月1日以来销售产品含氟量情况,已有83家企业完成了库存产品的分类处置工作,共清查出超标原料1701.5吨,超标成品1292.376吨,超标品已进行了分类标识封存,已售出的要求立即启动召回并留存在召回处置记录。三是严格执法办案。全年共办结市场监管领域案件168件,完成罚没收入49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8.5万元,在县域范围内广泛营造了一种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四是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完成工业产品监督抽查146批次,其中:车用油16批次,柴油净化液2批次,农资8批次,学生用品24批次,安全头盔5批次,卫生纸14批次,电器8批次,眼镜5批次,美容美发产品20批次,建材18批次,油漆17批次,汽车零配件9批次。目前已检66批次,合格率90.9%。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电器3C、摩托车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查办案件2起。五是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及时处理价格举报投诉,先后开展涉企收费和转供电收费等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开展教育、医疗、水电气、停车服务等民生领域价格收费监管,共计清退违规收费94万余元。

(四)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全力助推经济发展。以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契机,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兴县强县工作的重点,融入到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以宣传知识产权、应用知识产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为重点,着力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专利技术的研发、立项、转化、申请和保护,强化管理和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量质齐升。全县发明专利申请147件;注册商标申请1534件,其中核准1100件。全县专利申请累计完成4690件,其中累计申请发明专利609件(含有效发明专利90件)、实用新型专利1251件、外观设计专利2535件;有效商标注册累计7344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安化黑茶、白沙溪、华莱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件:安化黑茶、安化千两茶、安化红茶、安化红、安化黄精、安化厚朴);2020年申报、核准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4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4900万元,同比增长40%。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以优秀等次通过第二轮复核验收。知识产权真抓实干单位向省政府推荐。

(五)强化疫情防控,维护市场稳定。一是严查市场,排除隐患。疫情期间,我局强化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村卫生室、药店等市场主体的检查。检查市场主体18415家次,其中超市、商场、餐饮单位11920家次,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市场主体5512家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旅游景区、电商平台等其他市场主体983家次,疫情期间关闭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或现场斩杀点302个。与商务局、林业局联合检查农贸市场的野生动物销售和冷库冷冻食品店49家,并查处一起违法野生动物销售行为,获评市监总局典型案例。二是关注民生,稳定物价。积极组织开展了疫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具价格检查973户次,检查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1024户次。加强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一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共受理价格相关投诉举报114起,办结114起,立案查处2起,责令整改问题43条。三是回应关切,维护权益。密切关注舆情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马上受理,及时处置,快速反馈,“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处理投诉举报36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0余万元。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对于效益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目标设立有待精准。

二是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有待加强。尽管单位设置了绩效评价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但是考核标准没有量化,绩效评价监督缺少专业的人才。

三是与项目执行单位沟通有待进一步增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资金年初绩效目标的设置都是通过评价小组根据上年度工作进行设置,项目执行单位没有积极参与,导致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偏差。此外,由于本单位职能要求,部门之间会开展联合行动,所以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交叉情况。

五、有关建议

(一)随着绩效评价越来越重要,恳请举办相关的培训,对相关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使绩效目标的设置更加精准,绩效评价更加合理合规。

(二)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安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打印[打印] 收藏[收藏] 纠错[纠错] 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