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4 09:17 信息来源: 安化县财政局 浏览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化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2022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 九、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 十、2022年政府预算支出明细汇总表 十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支出明细汇总表 十二、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 十三、2022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十五、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安化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安化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开展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2、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提供法律意见。承办县人民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参与和承办相关立法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者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 8、负责全县司法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干警培训、考录及调入人员的审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调整: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乡镇司法所23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与行政合同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综合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安化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安化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挂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安化县公证处。 23个乡镇司法所分别是烟溪司法所、平口司法所、渠江司法所、古楼司法所、南京司法所、奎溪司法所、马路司法所、柘溪司法所、东坪司法所、田庄司法所、江南司法所、小淹司法所、清塘铺司法所、梅城司法所、仙溪司法所、大福司法所、长塘司法所、羊角塘司法所、乐安司法所、龙塘司法所、冷市司法所、高明司法所、滔溪司法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安化县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6表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及司法所基层业务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0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6.64万元(经费拨款1206.6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9.8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79.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06.6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4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9.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7.8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6.6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8.6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人民解调工作、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0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6.64万元(经费拨款1206.6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9.86万元,增幅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2、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06.6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4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9.86万元,增幅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1.99万元,减少11.37%。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5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年底,共有车辆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0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64万元,项目支出148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2022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 九、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 十、2022年政府预算支出明细汇总表 十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支出明细汇总表 十二、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 十三、2022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十五、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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