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5 15:57 信息来源: 安化县财政局 浏览数:
2024年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订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两供两治”公用事业管理和相关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含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指导城乡规划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3、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指导督促实施。指导全县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拟订全县建筑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和建筑业各类资质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县城乡规划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 5、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消防、人防、防雷、抗震设计)的评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I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6、负责建设工程规范、标准、定额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规范、标准、定额和相关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工法、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建筑材料价格参考信息。 7、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建设工程主题服务窗口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建设工程报建、“一站式”收费和施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备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县城乡规划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联合验收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全县建筑节能、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科技工作。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项目的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10、负责全县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减排工作,组织实施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 11、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指导监督各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2、负责县建设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的职称考试、技能鉴定、岗位培训和考试。负责建筑行业农民工培训工作。 13、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负责指导监督房地产交易、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应用。 14、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组织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 15、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拆迁单位资格认定和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发项目审核、商品房销售管理。 16、负责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乡规划区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17、牵头负责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1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股室14个,所属事业单位10个。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创建办)、组织人事股(党建办)、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城乡建设股、质量安全管理股(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勘察设计股(科技节能股)、建筑管理股(招投标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行政执法办公室、公用事业股、机关纪委(作风办)、机关工会。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安化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安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安化县房地产市场开发事务中心、安化县建筑业市场服务中心、安化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安化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安化县城建档案馆、安化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所属事业单位:安化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安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安化县房地产市场开发事务中心、安化县建筑业市场服务中心、安化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安化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安化县城建档案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99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9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12.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0.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5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99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994.56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12.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因人员减少减少支出60.74(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55万元、行政运行减少41.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5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994.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59万元,占2.95 %;卫生健康支出71.88万元,占1.2 %;城乡社区支出5622.41万元,占93.79 %;住房保障支出123.68万元,占2.0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604.5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389.9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服务支出17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等方面; 支出4242.4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安化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安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安化县房地产市场开发事务中心、安化县建筑业市场服务中心、安化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安化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安化县城建档案馆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13.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52万元,下降20.59%,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2.38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6.72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安化县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安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安化县房地产市场开发事务中心、安化县建筑业市场服务中心、安化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化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安化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安化县城建档案馆等9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2.3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本部门无会议费安排的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8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4.4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99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58万元,项目支出4389.9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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