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26至29日,渠江镇中心学校督导办牵头对下辖学校和幼儿园开展了秋季学期阶段性工作督查。 本次督查依据《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制定督查方案,从教师培训、校本教研、德育工作、课后服务、教学管理、食堂管理、安全管理、书香校园建设等方面督查文件要求落实情况。 督查人员对学校的硬件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仔细考察了门卫、实验室、食堂、教学楼等关键场所的设备配置和使用状况。同时,督查人员还特别关注了学校的安全设施,如门卫防撞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 除了硬件设施,督查人员还深入评估了学校的软件环境,查阅了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后服务、晚自习、教师常规工作等资料,以确保我们的教学内容符合国家教育标准,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 督查结束后,分学校召开了督查工作反馈会,对学校的办学行为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渠江镇中心学校校长刘跃兵认为,各学校和幼儿园仍有一些领域需要改进,例如,学校要加强校本教研,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尤其要加强对新课标的学习与实践,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提升教育质量。 初审初校:罗姣玉 复审复校:胡和平 终审终校:刘跃兵 |
主办:安化县教育局 承办:安化县教育局 ICP备案序号:湘ICP备05014150号-1(备案管理系统) 公安机关联网备案号:43092302000143 网站标识码:4309230002 地址: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 电话:0737-7224910 传真:0737-7299386 电子邮件:aherzh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