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一、涉及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2.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2.根据《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第一款: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HNPR—2016—01009)。 三、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服务对象 户籍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安化的申请人。 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⑤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安化县行政区域内。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由校长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申请材料(见附件) ①从网报系统(http://app.jszg.edu.cn)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③一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⑧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上述④⑤⑥⑦项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①②③⑧项)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6月11日-6月25日; 秋季批次 10月11日-10月22日。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职高)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教育局(户籍在安化或者在安化办理了居住证)。安化县属省直管县(在益阳市下面选择“安化县”,再选择对应认定机构,千万不要选择益阳市教育局或其他机构)。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体检 我县高中(职高)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指定体检医院为安化县中医院,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东路,联系电话0737-7236021。体检时间为6月11日-7月2日(春季批次,节假日除外)和10月11日-10月29日(秋季批次,节假日除外)。《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结果一个月内有效。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将体检结果直接送交安化县教育局,不需本人领取。 3.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安化教育局官网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春季批次6月28日—7月2日;秋季批次 10月25日—10月29日。 (2)现场确认地点:安化县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从网报系统(http://app.jszg.edu.cn)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③一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⑧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上述④⑤⑥⑦项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①②③⑧项)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专家审查 我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果,在认定工作完成后,将通过安化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anhua.gov.cn/ahjyj/index.htm)对认定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申请人请注意登录网报系统或浏览安化县教育局官网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4.颁发证书 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拟在资格审查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将在安化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anhua.gov. cn/ahjyj/index.htm)发布。 八、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体检须知:周一到周五8点到10点空腹进行体检,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体检前三天忌烟酒,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已婚女性避免生理期,孕期女性体检时注意说明。 九、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18773766009 投诉电话:0737—7224305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安化县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办理流程图
十二、送达方式 现场自取或邮政快递送达。
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目录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上述④⑤⑥⑦项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①②③⑧项)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