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7     信息来源: 安化县教育局     浏览数:

为保证2023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安化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为:第一段6月5日08:00—6月21日17:00;第二段10月9日08:00—10月20日17:00。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中(职高)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教育局(户籍在安化或者在安化办理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安化县属省直管县(在湖南省下面选择“安化县”,再选择对应认定机构,千万不要选择益阳市教育局或其他机构)。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类型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特别提示:为减少排队等待时间,确保现场确认工作有序高效,本认定机构实行网上取号预约确认时间,不接受未取号预约申请人的现场确认事宜。请申请人主动加入“安化县教师资格认定群”(群号:419427333 ),并及时按“申请种类-学科-姓名”格式修改群昵称(如:小学语文张三),以便申请人及时取号预约认定时间。

2.体检

我县高中(职高)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指定体检医院为安化县中医院,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东路,联系电话0737-7236021。体检时间为6月5日-6月21日(第一段,节假日除外)和10月9日-10月20日(第二段,节假日除外)。《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结果一个月内有效。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将体检结果直接送交安化县教育局,不需本人领取。

3.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体检完成后,应按取号预约的认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确保资料齐全,可由他人代办)。

(1)现场确认时间:第一段6月26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第二段 10月23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安化县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1093号金安景园2栋2楼)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从网报系统(http://app.jszg.edu.cn)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上述④⑤⑥⑦项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①②③项)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专家审查

我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果,在认定工作完成后,将通过安化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anhua.gov.cn/ahjyj/index.htm)对认定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申请人请注意登录网报系统或浏览安化县教育局官网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5.颁发证书

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拟在资格审查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将在安化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anhua.gov.cn/ahjyj/index.htm)发布。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体检须知:周一到周五8点到10点空腹进行体检,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体检前三天忌烟酒,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已婚女性避免生理期,孕期女性体检时注意说明。

五、咨询电话

1.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电话0731-82275272,传真0731-82275273。

2.益阳市教师工作科:0737-4231504。

3.安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8773766009。

安化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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