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化县2023年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30     信息来源: 安化县教育局     浏览数: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附件13《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3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年至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含自考、函授及其他非全日制学历学位、公费定向生)在我县基层单位就业,参加正式有编制工作时间不超过毕业日期12个月的对象。

  基层单位是指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东坪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含大学生村官)、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林牧场、乡镇卫生院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机构、退伍军人服务站等。财政所、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乡镇法庭、水文站、林业站、三支一扶对象、西部志愿者、选调生等岗位人员等岗位人员、地处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高级中学、人民医院可以申报。

  二、补偿标准

  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其最高学历,参照我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给予固定金额学费补偿,连续补偿三年,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三、申报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为 2023年10月17日至 2023年11月18日。现场审核前,需在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网上申报 (网址 :http://xfbc.hnedu.cn/BCBM/login)。

  四、审核地点

  现场审核地点:安化县教育局611办公室。

  五、申报提供资料

  (一)首次申报需提供资料

  1.申请审核表原件,首次申请需毕业高校学籍管理部门与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无助学贷款也需要资助管理部门盖章审核;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毕业证可以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替代);4.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可以是聘用合同、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录用文件、行政介绍信、入编通知单等)原件复印件;5.安化县内农商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二)再次申报需提供资料

  1.申请审核表(原件)。毕业高校审核意见栏将学籍信息填写好,不需要就读高校学籍管理部门与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安化县内农商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三)上传系统资料要求

  首次网上申报时需要上传申请审核表、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银行卡(存折)照片(上传在其他附件)。

  再次网上申报只需要上传申请审核表照片,若银行卡更改、身份证换证的需要重新上传。

  所有上传系统照片必须原件拍照、正立、清晰,文件大小不超过2M,就业协议等有多张的必须全部依次上传。申请审核表县资助中心未盖章也可先上传提交,再来现场审核。

  温馨提示: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与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联系方式:18773766032   07372915878

  QQ群:安化县基层就业学费补偿1群:498878673

  安化县教育局

  2023 年 8 月 26 日

打印[打印] 收藏[收藏] 纠错[纠错] 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