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 10月14-15日,益阳市教育局会同市城区两区教育行政部门、属地学校,联合属地街道、社会等力量,对市区校外培训开展突击清查,现场查处无证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1起,清退参培学生25名、违规培训资金25920元。同时,对发现的4起轻微违规培训行为,现场约谈了机构举办者,传达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实施时间和主要内容,教育和规劝其诚实、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正常校外培训经营秩序。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是教育部为持续加强校外违规监管,增强对校外违规培训惩处的法治保障,制定的专门查处校外违规培训的部门规章。该办法对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及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游学、研学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赋予了教育行政部门处以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权限。 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培训线索,可以拨打公开的举报电话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如涉及违规违法培训收退费等经济纠纷的,还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地方消协组织投诉举报。 链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2309/t20230912_107978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