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民办幼儿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湘教发〔2019〕49号)的要求,由县教育局牵头,联合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组成联合评定小组,在全县开展了2024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经园所自愿申报,评审小组严格评审,安化县启稚幼儿园上海城园、安化县启稚幼儿园林家村园被认定为完全达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希望本次被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坚持公益普惠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不断提高办园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保教服务。
安化县教育局 2024年4月 2 日
安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 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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