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局内设机构及局属事业单位: 自6月3日开始,益阳市市委机动巡察组进驻我县,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机动巡察工作,陆续发现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存在采购、供餐、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与《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30号)(有关中小学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省教育厅正在拟稿中,印发后以新文件为准)精神,结合市委机动巡察组提出的要求与建议,为纠偏整改,举一反三,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小学校要全面履行学校食堂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学校法人)是第一责任人责任,校长(学校法人)对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学校领导、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切实做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膳食和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学生、家长、社区(村)代表、教师代表为主,学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组成,参与和监督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评议等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食材采购。全县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前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大宗食材统一集中采购,各实施学校食堂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等,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不允许分校、分乡镇分散采购。供餐食品应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禽畜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水果和谷薯类食品等,不得采购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脱水蔬菜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不得采购“三无”食品,确保食材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和由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及时索取采购发票,不得以白条代发票。选择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采购,并及时索取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严禁进入食堂。 (三)加强食材采购履约验收。学校应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应建立采购验收台账,列明到货品目、数量、质量、生产日期等情况,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并留存验收证明。对于大宗食材等应严格落实复秤工作机制并如实记录。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县级财政部门。 三、进一步强化供餐管理 (一)积极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各学校要优先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严禁超标准建设。要利用暑假、寒假等假期,维修、改造食堂条件,不断改善厨具餐具、餐桌餐椅以及清洗消毒、视频监控设备等基本条件。 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尘、防鼠、防虫措施,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设备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加工区天花板保持干净整洁,无霉斑、无尘土;配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所要求的其他设施设备。 各功能区间按要求分开设置,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及器具,食堂建筑物、设施设备、器具等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更新,满足食堂工作需求。清洗池、器具要分类标识、存放、使用,避免因乱放、乱用造成交叉污染。安装或更新“三防”等安全设施,确保食堂卫生安全。 (二)推行营养带量食谱制度。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 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在学校营养师(兼)指导下,根据《安化县卫生健康局安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化县 青少年营养膳食指导建议意见的通知》(安卫发〔2024〕 25号)相关标准,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品种多样、数量充足、成本合理、结构科学、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定期公示。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各学校应进一步完善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材采购验收、食品贮存加工、供餐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每日晨检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做好厨余废弃物等垃圾的管理,按规定搜集厨余废弃物,及时处置,并做好厨余废弃物管理记录。切实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建立自查台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食品贮存管理。合理设置食品贮存场所。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加强温湿度监测,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0厘米以上存放,防尘防鼠防虫设施完好,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如自炼猪油)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特殊保管材料常规存放、原材料乱放。 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2人以上人员签字验收。入库、出库要严格核对数量、检验质量,出库食品先进先出,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未独立核算的小规模学校食堂应建立二次食品出入库台账。 建立健全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严禁使用腐烂变质和过期食品加工。 (五)加强食品加工管理。确保食材质量与卫生。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烂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需要清洗的食材未经清洗不得加工。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并落实专人管理要求。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信息。确保留样品足样足量足时密封冷藏双锁,信息完整。不得将原材料或半成品作为留样品,留样不得散装乱放。 (六)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落实从业人员有关培训学时要求,定期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避免培训流于形式,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落实每日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并佩戴一次性食品手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倡导从业人员更换服装时摘除项链等其他首饰再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一)加强财务核算。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索取由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采购凭证,强化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不得以白条抵库或入账。 (二)加强资产管理。强化食堂固定资产的购置、日常管理与处置等工作。中小学食堂购置、购建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实行零租赁、零折旧,定期盘点,做到账、表、卡、物相符,避免资产流失。 (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后勤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进一步健全制度管理 结合益阳市市委机动巡察组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机动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并确保问题不反弹,各学校要梳理已制定的有关食堂管理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制度,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制度管理,保障学校食堂规范运行,防范相关风险。 各学校(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要对照文件内容,切实做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凡未按要求实施及整改到位的单位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化县教育局 2024年6月30日 安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