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联合文旅广体局审核了与安化县练功房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材料,查看了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符合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拟同意设立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现依规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安化小超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址: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萸江商贸城3栋2楼;办学性质:营利性;培训项目:篮球;法人:胡鑫;校长:胡鑫。 安化县练功房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址: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萸江商贸城3栋3楼;办学性质:营利性;培训项目:舞蹈;法人:谌丹,校长:谌丹。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单位:安化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7-7224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