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法治委的统一工作部署,2024年,我局在县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基固本,筑牢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系统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和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组研究事项,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内容。 (二)健全机制,全面依法履职。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动态清理。2024年9月,我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认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一个,宣布“失效”文件一个。出台并落实《安化县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安化县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安化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修订《安化县教育局行政执法公文格式范本》,用以指导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2023年,完成部门内专项抽查2项,跨部门联合抽查11项,检查学校140所,检查完成率、结果公示率100%。2024年,完成部门内专项抽查2 项,跨部门联合抽查9项,检查学校138所,检查完成率、结果公示率100%。二是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平台及时发布政策和政务信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已申请内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100%。2023年接收服务热线、网站信息等办件870余件,回复率、办结率100%。2024年接收服务热线、网站信息等办件920余件,回复率、办结率100%。三是加强学习,提升执法水平。每年组织全体干职工至少参加两次以上的行政执法培训,鼓励机关执法岗位的干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我局共有在岗持证执法人员49人。近三年,我局有10余人获得“益阳市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常年负责我局法律咨询、法制审核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事务办理过程,防范法律风险。 (三)抓实普法,强化依法治校。一是抓好常规开足开齐思政课。按照教育部的工作要求,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都开齐开足了“道德与法治”课程,并明确要求各校不得挤占课程时间,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二是抓牢宣传法治安全教育。加强部门协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反电诈、防性侵、防欺凌法治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周边经营场所规范整治,协同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各学校(幼儿园)共聘请法治副校长208名,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我局由分管副局长担任讲解员“利剑护蕾,保护未成年人”系列短视频,点击率达4万多,社会反响很好。三是抓住时间节点组织相关活动。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4.15全民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其中多部门联合送上第一课法治大礼包的做法,在2024年9月3日《人民日报》进行了刊发。2023年,在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学宪法、讲宪法”的“宪法卫士”活动中,我县中小学生参与率高达98.28%,位居益阳市榜首,被益评为“2023年度益阳市‘宪法卫士’优秀组织奖”,得到了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充分肯定。2024年,安化四中和梅城镇芙蓉学校申报了“益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并推荐安化四中申报“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四是抓实规范办学行为。2024年,我局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学生食堂领域突出问题,重拳整治教育乱收费行为,抓严“一案三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教师队伍提质正风,对违规补课、违规招生、违规职评、违规办学“零容忍”,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2024年,全县教育系统因酒驾等交通违法、违规家教家养、打牌赌博、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规定等行为,党纪处分55人次,政纪处分92人次,在全系统形成了有效震慑。2024年,我局教育信访较2023年显著减少,教育生态日趋向好,教育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局整治校外培训经验2次在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作经验推广,其中2023年1次,2024年1次。 (四)优化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县教育局权责清单事项按要求已全部入驻市民之家政务大厅教育窗口办理,并及时公布了权责清单事项、办事流程及办理时限。政务服务时限压缩率70%以上,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积极推进湘易办建设,完成我局湘易办组织机构搭建,对湘易办教育部门业务组织人手逐一进行了全流程测试。窗口工作人员热情周到、高效服务。2021年已完成办件4638个,2022年已完成办件2044个,2023年已完成办件2132个,2024年完成办件2747件,多次荣获红旗窗口,三名窗口工作人员分别获评优秀首席审批员1次,优秀党员示范岗1次,月服务明星4次。窗口事项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二是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每年持续更新柔性执法“四张清单”,明确15项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包容审慎机制。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会同市监、公安、文广旅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依据柔性执法要求,未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只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自动关闭或主动退出市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规范性文件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有时不能及时进行,导致一些过时的文件仍然在执行,影响了教育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在规范性文件登记过程中,个别文件存在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影响了文件的管理和查询。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方面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虽然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采取了多种方式征求意见,但公众的参与度仍然不高,意见和建议的质量也有待提高。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差距。强化主体责任,提升系统干职工法治意识还任重而道远。例如:教师涉酒驾交通违法行为2021年有21起,2022年为9起,2023年为6起,2024年6起,虽然我系统人的基数大,大有改善,但屡禁不止。法制教育内容不够系统,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不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法治教育方法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不能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发挥还可再提升。 四是全面依法行政还有短板。近年来我局在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方面做出努力取得了一些实效,但教育系统行政执法相对滞后,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执法经验不足,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案卷整理能力有待提高。如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管不够严格,存在一些违规办学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情况。在校车管理方面,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个别校车存在车况不良、驾驶员资质不符等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不能形成工作合力,导致相关案件屡禁不止。特别是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面,对无证经营的“黑培训机构”,监管难度较大,一些违规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个别持证的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等。 三、下年度工作设想 (一)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和“三统一”。要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制定详细的审查标准和操作指南,明确审查的重点和要求,提高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过时的文件,确保文件的时效性和权威性。规范统一登记。完善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确保登记信息完整、准确,便于文件的管理和查询。 (二)持续提升执法水平。针对系统内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业务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的实际,对症下药,开展相关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全面系统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流程学习,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态度生硬、办事拖拉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持续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制定系统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将法治教育内容贯穿于各个学科教学中,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创新教育方法。采用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方法,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治实践活动等,提高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四)持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源上杜绝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的发生。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持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管。我县校车管理工作是全省的先进单位。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部门的主动和联合执法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明确各部门在校车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校车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六)持续强化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严格审批标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办学标准,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进行审批,确保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符合办学条件。加大监管力度。比照校车监管的经验,成立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教育牵头,卫健、市监、消防、公安、文旅、住建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培训,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典型案例,及时在全县通报,形成有效震慑,确保全县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安化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3日 |
![]() ![]() | ![]() ![]() 主办:安化县教育局 承办:安化县教育局 ICP备案序号:湘ICP备05014150号-1(备案管理系统) 公安机关联网备案号:43092302000143 网站标识码:4309230002 地址: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 电话:0737-7224910 传真:0737-7299386 电子邮件:aherzh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