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委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389号; 办公时间:冬 季 8: 30-12: 00 14: 00-17: 30 (工作日) 夏 季 8: 30-12: 00 14: 30-18: 00 (工作日) 负责人:黄婧 联系电话:0737-7224910 电子邮箱:aherzhi@163.com 二、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化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益办〔2019〕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化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与中共安化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职责由县教育局承担。 第三条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委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研究提出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全县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计划。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统筹规划、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县学校布局调整;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发布。 (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四)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湖南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办好羽毛球运动学校,为国家输送高水平的羽毛球后备人才。 (五)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贯彻落实各类招生考试计划,负责教育人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县教师队伍,统筹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队伍的培训,主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各级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九)参与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和规划、事业经费、人员编制和统配物资设备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学校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的质量评估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调整。划出体育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