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塘铺镇回春完小:学习禁毒法律 增强法律意识
作者:杨合坤     发布时间:2021-04-25     信息来源: 清塘铺镇回春完小     浏览数:

本网讯 4月25日下午,清塘铺镇回春完小举办教师禁毒培训班。由该校政教处主任杨合坤主讲,培训内容为联系实际学习《禁毒法》,全体教职工、保安、临聘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指出:国家制定《禁毒法》的宗旨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国家规定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隐僻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国家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培训尤其强调了有关学校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教育。

培训重点学习了第六章法律责任: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七种情形;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四种情形;禁毒有关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四种情形,构成犯罪和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的标准;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得歧视戒毒人员。杨合坤组织逐条学习后强调:学校要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前,开展好宣传、主题班会、禁毒手抄报、禁毒宣誓、禁毒签名、禁毒演讲、禁毒征文等各项活动,争创“益阳市禁毒示范学校”。(通讯员  杨合坤)

打印[打印] 收藏[收藏] 纠错[纠错] 关闭[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