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教育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 工作方案 为认真办理十八届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校园食堂管理的建议》,本着对建议案单位和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充分调研和征求部分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办理工作方案。 一、原案要求 校园食堂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供应非正餐类食品。以东坪中学为例,学校食堂分为四类,除了一个食堂供应正常的饭菜,其他三类食堂均为其他食品,其中有各类繁多的油炸食品、方面食品、饮料等公开向学生售卖;二是食堂承包给私人经营管理 。为此建议: 1.迅速排查整改。立即停止将食堂承包给外人的现象;将油炸食品、饮料、方便食品等一律清退出校园食堂,绝不允许用饭卡购买非正餐类食品。 2.完善管理机制。 3.严格监督问责。 二、指导思想 坚持服务育人理念,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问题的专项整治,实现学校食堂规范、安全、优质运营,确保如期完成提案办理任务。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主办,由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唐业负责,县市监局协办。成立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胜辉任组长,县市监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教育局教育后勤服务中心、计划财务股、审计股、局纪工委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人大 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的沟通协调、检查督办、资料汇总及上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夏义荣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四、办理方案 (一)关于“迅速排查整改”问题。县教育局组织专门调查组,对全县学校食堂组织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清理学校食堂提供非正餐类食品的现象,对有提供非正餐类食品的行为立即叫停。(除部分食堂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外,目前食堂不存在承包给私人或餐饮企业的现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县市监局 (二)关于“完善管理机制”问题。县教育局进一步强化学校对食堂管理的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和《益阳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健全学生食堂管理制度(如采购制度、食品入库出库查验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经营公示制度、食堂财务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切实落实食堂财务一月一结算并公示,一期一审计制度和一月一自查制度。同时县教育局进一步强化对学生食堂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三)关于“严格监督问责”问题。一是教育局职能股室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与检查。教育局教育后勤服务中心通过采取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学生食堂问题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计财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检查,局审计股加强食堂财务审计与监督,确保食堂财务规范。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切实落实学校食堂经营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学生食堂膳食委员会制度,让师生及家长、社区代表参与食堂经营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执纪问责。对违规经营食堂、食堂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县市监局 五、时间安排 1.4月:调研、办理,与政府领办和协调的领导汇报,与领衔人大代表、督办委室保持联系。 2.5月:拟定书面答复初稿,进行现场办理。召开见面会,面对面征求人大代表意见。 3.6月:书面答复按程序送审,签发后印制正式文本,送达人大代表。收集代表的《办理反馈表》。起草办理总结,报送办理结果。 报告重点建议案办理情况,接受测评。 六、工作要求 1.主动对接。承办分管领导及承办股站应积极与建议案代表取得联系,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广泛调研。要抓住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要加强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法。 3.征求意见。承办股室在答复前,要及时与代表取得联系,在关键环节、具体措施等方面,与人大代表意见上达成共识。 4.提高质量。按时间节点、办理程序,注重办理质量,力求建议案答复措施充分、数据详实、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确保人大代表满意。 安化县教育局 2022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