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塘铺镇一完小:我和阅读
作者:吴谢     发布时间:2021-10-12     信息来源: 清塘铺镇一完小     浏览数:
我和阅读
清塘铺镇一完小  吴谢
我最开始阅读课外书是小学三年级,那时候班上流传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 》。这套书有很多册,每一册讲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主要讲述了一个叫马小跳的男孩子的童年趣事。我当时特别喜欢,偶尔借同学的看,看得特别入迷。小孩子对自己喜欢的东西都想收入囊中,我也不例外,于是央求着妈妈给我买一套《淘气包马小跳》。我记得那时候正版的一本要13块,妈妈嫌贵了,给我买了盗版的合集,上下两册,版面要大些,看起来一点都不精致,纸张粗糙,里面没有防水纸质的插图。这是我的第一本课外书,很粗糙,但内容却很吸引人。
爸妈极其不喜欢我看课外书,也不给我买课外书,买书只能买作文书。进入初中后,想买书的心情日渐浓厚,没有钱买,只能在生活费里省点钱出来买。自己买的第一本书是高尔基的《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买的仍旧是便宜的盗版书,纸质粗糙,没有插图,字体小,密密麻麻的全都是小字,看不了几页就坚持不下去了,下一次翻开又是从第一页开始,几次之后觉得实在看不下去,于是就把这本书丢开不看了。直到大学,偶然间想到这本书还没看完,把它找出来耐着性子还是读完了。
所以最开始选书,要选一本轻松有趣的,薄薄的一本,最好是短篇小说类的。可以选择儿童文学,日本作家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系列,杨红樱的系列小说。或是偏中国古典文学类的冯骥才的《俗世奇人》等等。
进入高中之后,在学校图书室办了张图书卡,闲暇时就会去借书看。高中看了好多白话文的历史名人的传记,那时候不知道自己要看些什么书,都是以自己的兴趣为主导,喜欢就借来看,不喜欢就还了,也不拘作者,出版社啥的,很简单。十几岁的我除了看了好多历史名人传记之外还喜欢看言情小说,我喜欢的书偏中国古典文学,最喜欢桐华的古代言情小说。爸妈到现在还觉得看书浪费时间,买书浪费钱。高中时在买书上小小地叛逆了一回,在口粮上抠出了一些钱,斥50元巨资买了一套古代言情小说,其实到现在为止那套书一直没被我看完过,完全就是赌气买的。现在钱多了,就更喜欢买书了,几百几百地买,买来的书虽然没看完,但我需要想看这本书的时候要有这本书,于是成就了我买书的快乐。
到了大学,自我感觉太平平无奇了,毫无特长不说,在爸妈的淫威之下也不敢去兼职赚钱,所以就抱着一个信念,我要看书看书看书,怀着一颗想让自己稍微出彩的心,开始夜以继日地看书,不过看的都是闲书。这时候我开始注重于读名著,书海无涯,人生短暂,选择被时间检验过的书籍是最合适的。
第一次开始阅读的人除了要选择篇幅小的书之外,还要最好是每天花整块的时间执着地看完一本书。看完一本书会很有成就感的。我每次都会挑一本我喜欢的读,先把整本书的外壳读完,再把里面关于这本书的介绍以及前言读完,再开始正文的阅读。读书难免枯燥无味,但我只要翻开了这本书,就一定要去读完它,所以大家在读书时可以怀抱这种信念。很多人觉得读完一本书没什么收获,其实收获是润物无声的,就像网上说的,你小时候吃下去的食物,看似不能让你一蹴而就,快速地长大,但是它们能化成你的骨血,慢慢地让你健康、成长。
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享受安静看书的乐趣,用书消磨着时间,很多当时看不懂的,在往后的某个生活经验中那些没看懂的文字像潜伏在身边的猛兽猛然在脑袋中炸开,形象与文字重合,这时你会不禁感叹,原来这就是书中说的呀!或是你想形容一种心情,却总是词不达意,但你看过很多书时,就能很容易地用文字精准地表达出你的心情。比如我最初想到形容孤独无非就是清冷、孤寂得像天边的一弯冷月,或许这种“冷”有些难以想象,不够贴近生活。那要贴近生活地描写一个人的孤独时又该怎么形容呢?我从未这么来形容一个人,有时候想到孤独也只会想到“踽踽独行”。当我看到季羡林的文章,在描写一个跟随丈夫来到中国定居的德国妇人时,说她学不会中国话,每天只是跟德国人或留德学生往来,季老在形容她的孤独时描写到“她好像是中国社会水面上的一滴油,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这种贴于生活的描写让我很惊奇,在读之前完全没有这样想过,读完之后感叹到原来还可以这么来描写一个人的孤独。确实有种平地起惊雷的感觉,一瞬间所有的孤独感扑面而来。
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大抵就是这个道理,读得多了,自然慢慢就明白了。我读书一般都是“不求甚解”,当真的特别感兴趣时一定会忍不住去多查资料,多了解的。
不用担心读书有没有用,认定了往前走就是了,慢慢地,慢慢地你就会发现读书的角度不同了。就像我,最开始看书,只是觉得情节有趣,后来我会感知这本书的叙述手法和那本书不一样,比如大部分的小说很注重人物的对话描写,但王安忆《长恨歌》以第三人称的视角描写,没有正面的人物对话,注重对上海弄堂的环境、风俗等的描写。我更喜欢看人物对话多的小说,人物更生动、形象。有的书前言密密麻麻十来页,都写成了人物小传了,比如《叶芝诗集》。有的书不仅没有前言,连目录也没有,章节的名称也没有,马尔克斯的书就是这样,有时候会看得人云里雾里。
读书和写作一样,一开始顺心地读,顺心地写,不要想着一定要学到某种写作技巧或是一定要用到某种写作技巧。当你读得多了,写得多了,那些技巧就自然而然地流淌在你笔尖。
最后,年少时喜欢的一首汪国真的诗——《嫁给幸福》送给大家
嫁给幸福
有一个未来的目标
总能让我们欢欣鼓舞
就像飞向火光的灰蛾
甘愿做烈焰的俘虏
摆动着的是你不停的脚步
飞旋着的是你美丽的流苏
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
谁能说得清
什么是甜
什么是苦
只知道
确定了就义无反顾
要输就输给追求
要嫁就嫁给幸福

希望大家在往后的日子里,能在阅读中感知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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