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之《给孩子的诗》
最近读了北岛选编的《给孩子的诗》,书本的扉页上写着给“兜兜和孩子们”。兜兜是北岛的孩子,北岛在序言中以书信形式交代了选编《给孩子的诗》这本诗歌的缘由。这本诗集所选的诗歌由外国诗人和中国诗人写的诗两部分组成,其中外国诗70首,中国新诗31首,选择的标准有三个,一个是音乐性,二是可感性,三是经典性。
虽然我也喜欢诗歌,但诗人北岛所选的诗人我大都很是陌生,外国诗人中除了海涅、普希金、雨果、莱蒙托夫、裴多菲、泰戈尔、弗洛斯特等以外,很多诗人以及他们的诗,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雨果在我的印象中,却是排在小说家行业之中的,他的《悲惨世界》是我参加汉语言自学考试外国文学科目必考的内容。这次看到他的诗歌《当一切入睡》很是稀奇与惊喜。诗人在诗歌第一节中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繁星密布的夜空世界,第二节展示的是作为夜空中神秘之王诗人无限的遐思。美国诗人桑德堡的《雾》写得很形象和情趣: 雾来了—— 蹑着猫的细步。 它静静地弓腰 蹲着俯瞰 港湾和城市 再向前走去 诗人把雾的缥缈用猫的细步来形容,真的是充满了无限的想象,不仅小孩子读了,小孩子从中感悟雾气弥漫开来的动感,就是成年人读了这些诗句,也是大开眼界,诗歌的可感性就如一副动感有趣的画面完整地呈现,而这样奇特想象地展示给读者的感觉往往就成了一种刻骨铭心的记忆。但说实话,有些诗歌,我也只能乱猜一气却不知其意的。比如法国诗人普列维尔的《公园里》,这首诗我不知道是写爱情的永恒还是写蒙苏利公园的渺小。不过,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每篇作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这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有些作家作品发表后,评论家所发表的对作品的评论不一定都是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和情感,据说以至于现在高考命题阅读作品的选择都不敢选择在世作家的作品,免得标准答案解读出来以后,万一作品原作者出来弄出与标准答案不一致的说法,那是很尴尬的事情。选择离世作家的作品,自然没有作家本人出来翻案,这时官方的解读自然会理直气壮。 至于写诗,我倒是觉得音乐性和可感性缺一不可。《诗经》很多诗是来自民间的作品,不仅达官贵人还是普通百姓,历朝历代都不乏有对它的喜爱者,这些作品除了有诗歌的特有属性,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它的可感性。有些诗歌写得很高深,很晦涩,非常人而难以理解。我想除了特殊的原因,比如文字狱之类或者做文字游戏等,大概是没有必要让人看不懂的。北岛选择的台湾诗人痖弦的《伞》我就觉得晦涩难懂,诗中“两只青蛙,夹在我的破鞋子里,我走一下,它们唱一下”,我就觉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倒是余光中的《乡愁》不仅音乐美,而且没有读什么书的人听人家读这首诗都能感受到诗人浓浓的思乡之情。 写诗,主要是为了抒情。当然这种情感可以是私密的,只要自己知道就行,倘若要让读者理解,我觉得除了音乐性以外,更重要的是可感性。你的诗歌曲高和寡,甚至弄得人家云里雾里,人家读都读不懂,可感性去哪里寻找呢?至于经典性不是每个诗人一写出作品就能做到的,即使是著名的诗人,他们的诗歌也不一定篇篇都是精品,都具有经典性。你诗歌创造出一个很奇特优美的意象也可,创造出几句旋律优美的句子亦可,或者表达大家都认可或者感动的情景也罢,这些都是你写诗的收获,倘若人家读了你的诗,也和你有或多或少的收获,那就善莫大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