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至今遗留有清雍正八年(1730年)的“茶叶禁碑”,距今近280年了。当时茶业兴旺,茶市弊生,苞芷园茶叶禁碑上书8条,共计500余字,这些文字主要是关于禁止掺假、短秤、革潮,禁止“贩运异属草茶,拥塞本地”及越境私贩等不法行为的记载,是安化黑茶兴盛于明清的历史实物的见证。
苞芷园茶叶禁碑的碑文内容如下:
碑以志禁,示不朽也。缘安邑僻处山陬,土薄民贫。我后乡一二三等都所赖以完国课,活家口者唯茶叶一项。历年来禁私贩、革潮湿、校戥秤。从前诸宪之殷筹划者,只此一事为重,盖诚有见于民之所系,而不容忽视也。殆至近岁,法律稍驰,奸诡之徒乘机复出,交通各项经纪伙同射利。将客商银钱领出,贩买桃、武、龙、沅、新、益各县草茶,假充安茶交客,致本地产茶尽遭搁塞,三年不得一售者有之,利归一人,害及万户,公私两无所济,穷愚挚肘难堪。虽妇人小子,无不切齿而痛恨矣!本年正月,幸逢暑宪许来为我邑福星,剔弊除奸,靡所不至,合情恳请,随经出示严禁,不许运外县茶等,更奉新宪,郑侯下车问民疾苦,畛念穹黎,复行严饬,如有奸棍,仍蹈前辙,交通私贩者,即指名禀究,煌煌功令,罔不恪遂。但恐日久弊生,爱集通乡烟户,起费伐石勒碑,以垂永久,庶仁侯之良法美意,与江水长流,而我等产茶人世世子孙,皆得有以怯其害而蒙其休也,谨志。
一、禁外县茶贩子装载假茶混安杂卖。
二、禁各行不许通同奸徒,领取茶商银钱越境私贩。
三、禁经纪买茶不先产户,擅买贩茶。
四、禁戥斛秤斗,不讲公平,大秤小斗。
五、禁本地人等贩运异属草茶,拥塞本地。
六、禁产货茶户掺假,蒙混外省客商。
七、禁船货装载私贩假茶入境。
八、禁卖茶需清元各半,不许使用低潮。
以上八条,秉公互查,如有违禁射利及籍端滋事者,公同送上法惩。
雍正八年庚戌十月望日良旦四乡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