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是充分展示普查成果、发挥普查资料应用价值的主要途径之一。为规范有序推进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开发,根据《湖南省统计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湘统办〔2023〕39号)有关要求,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省经济普查办公室。
二、投标范围
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其他相关研究机构,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但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
三、课题选题方向
投标课题内容应主要基于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参考但不限于《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参考方向》(附件1),注重反映近几年湖南经济发展新情况、高质量发展新变化等。
四、投标条件和程序
(一)投标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课题研究。
2.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具有承担省(部)级研究课题经验,在统计、经济等领域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水平,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每位投标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作为课题投标人有未结(不包括处于正常研究中未到结题时限的课题)的统计系统课题的,不得申请。
(二)投标程序
1. 投标人自行下载《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网址:http://tjj.hunan.gov.cn),申请书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由课题投标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书须提交5份纸质版,并通过E-mail报送加盖公章的电子文档(PDF格式,命名为“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投标人姓名”)。
2. 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将在课题投标期限届满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进行课题立项评审,确定中标单位或团体后,在湖南统计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五、资料提供
在确定中标课题后,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与课题相关的经济普查汇总资料或其他资料。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的所有经济普查资料只能用于所承担的经济普查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须承诺遵守保密要求,不得对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
六、评审和结项
课题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并申请结项评审。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结项评审组,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提出结项评审意见,经审定后在湖南统计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七、成果使用
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课题所有的数据和资料,有权对研究成果进行压缩、提炼和汇编等,报送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普查机构,提供决策咨询参考。未经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研究成果;经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意发表的课题,应注明“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字样。
八、时间安排
(一)投标人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书(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完成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将于2025年1月下旬前在湖南统计信息网上发布中标结果。
(三)中标课题要求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九、课题经费
课题预算经费共50万元,资助经费根据中标课题数量进行平均分配,课题结项验收通过后,由省统计局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向课题承接单位或团体支付课题经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研究成果未获通过、课题终止或者撤项的,取消经费资助。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51号湖南省统计局
联 系 人:李亮
联系电话:0731-82212834
电子邮件:5520820@qq.com
附件:1.?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参考方向
2.?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立项申请书
湖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