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
姓名 |
刘洪钧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3.5 |
|||
工作单位 |
安化县公安局 |
|||||||
住址 |
安化县东坪镇 |
|||||||
致残时间 |
2022年2月19日 |
|||||||
致残地点 |
安化县梅城镇燕子桥东华楼处 |
|||||||
致残原因 |
右膝盖受伤 |
|||||||
残疾性质 |
因公 |
拟评残疾等级 |
九级 |
|||||
残疾情况 |
|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4年8 月 20日
(联系电话:0737-7228031 地址:安化县雪峰湖大道8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