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维护良好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整治交通违法顽瘴痼疾,我队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一批。现通告如下:
一、违法抓拍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类别
违法抓拍地点 |
违法抓拍行为 |
安化县梅城镇南桥大道与省道322线交叉路口 |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安化县马路镇蒋坪村国道536线311公里800米 |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安化县东坪镇学香路 |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二、处罚办法
对驾驶机动车在上述路段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电子抓拍违法行为证据,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2024年9月5日0时起执行。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