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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1-31 16:4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安化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主动公开税收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减免等信息,2024年,通过税务局官网、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各类信息347次。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健全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流程,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公开”原则,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规范,明确审核流程与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和栏目建设,完成网站栏目更新,完善并及时公开涉税信息公示、机构设置、领导专栏、新闻动态等栏目信息的发布。

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开展监督保障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梳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我们察觉到一些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有待提升在政策文件发布后,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把控不够精准,导致部分政策信息未能在第一时间传递给公众,影响纳税人及缴费人对政策的及时运用。此外,部分公开信息在内容准确性上存在瑕疵,例如个别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等表述不够清晰,给公众造成理解上的困扰,降低了信息的实用性。

 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性不足当前的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以单向发布信息为主,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渠道不够畅通。公众在浏览信息后,若存在疑问或建议,缺乏便捷有效的反馈途径,导致我们难以及时了解公众需求,无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针对性优化。同时,对于公众已提出的问题,回复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也有所欠缺,影响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力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强化审核机制。重新梳理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政策文件一经确定,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公开。同时,加强信息审核工作,建立多层级的审核体系,在信息发布前,由业务科室、办公室等多部门对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检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避免出现错误或歧义表述,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增强平台互动功能,提升公众参与度。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增设在线咨询、意见反馈等互动板块,方便公众随时提出问题和建议。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查看并及时回复公众留言,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准确、全面的答复。此外,定期开展公众需求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在线访谈等形式,主动了解公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的期望,根据调研结果调整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安化县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安化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系(地址:安化县柏杨路75号;邮编:413500;联系电话:0737-7223210;传真:0737-722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