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及乡镇信息年度报告

安化县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安化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4-03-10 1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安化县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化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223093)。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安化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服务规定》,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推进安化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强化领导。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局机关政务公开由分管局长负总责,具体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而增强了领导的责任意识。

    (二)载体落实。我局在提出“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政务公开工作宗旨的同时,还编制了《安化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安化民政网站上公开机构职能、法律政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政务信息,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收人民群众监督。

    (三)抓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在全方位进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以老百姓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民生问题为重点,在安化民政网上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并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及时整改落实查出的各类问题,促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安化县民政局职能和机构设置信息

公开了安化县民政局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责等信息。

(二)规范性文件信息      

民政局名义起草制定发布的非涉密规范性政策文件,包括规定、决定、办法、通知、公告等规范性文件信息按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进行了清理,并进行了公示

(三)行政许可信息

公开了全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审核

(四) 办事指南

公开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安化民政宣传手册、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殡葬事务服务指南、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等工作信息。

(五)工作动态信息  

公开了民间组织登记、优抚安置、救灾应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城乡社区建设、殡葬改革、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慈善捐赠、收养工作公告、福彩公益金使用、老龄等工作动态信息。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工作动态信息85条;其他信息75条。

二、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安化民政网予以公开。安化县民政局将内联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安化民政网公开了安化县民政局机构与职责、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务公开等信息,方便监督查阅。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安化县民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安化县民政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法律、法规安全的事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安化县民政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除公开婚姻登记收取工本费外,2013安化县民政局未发生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情况。

第六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社会公众向安化县民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的方式。书面申请应当提交《安化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第七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事项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为此,我局落实以下工作:

1、继续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将市民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主动告知,并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行风作风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作为提升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

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在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 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各单位做好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工作信息的公开,保障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

3、继续搞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内宣传力度,增强局系统全体职工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民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努力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对局信息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政务公开政策的界限的把握,做到公开与不公开内外有别,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民政的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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