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2020年《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6-16 11:44

2020年《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农”行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提升农产品品牌美誉度和综合竞争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30号)精神,按照“生产有标准、质量可管控、产品有标识、信息可查询”的要求,建立全县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健全农产品(含可食用农产品,下同)标准化生产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产品追溯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现代营销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建设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质量保障,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特发布关于推进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与审查修改经过

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由安化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起草工作方案初稿,听取基层乡镇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向县政府领导汇报起草工作进度,多次前往绩效办、商务局、司法局会签以修改意见内容。《意见》初稿送至司法局规范文件与行政合同管理股审稿,并送相关部门审签。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七条。主要内容有:对接省级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建立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产品“身”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身份证”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农产品“身份证”宣传推广体系;建立农产品“身份证”制度保障体系。

四、制定依据和主要参阅资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央1号文件);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湘发〔201815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30 号);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规范>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文档:《关于推进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