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华益食品有限公司用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中规定根据益阳市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9〕4号)的文件规定,“农村劳务经纪人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者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经费由县人社局在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中3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其补贴。”现将自2020年10月8日至2021年7月1日在湖南华益食品有限公司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人员名单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联系0737-7822917,0737-7822111。公示期: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1日止。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