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化县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安优办〔2023〕2号)、《中共安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抽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2023年,我局将继续实行“清单式”检查,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住建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承担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监管事项进行梳理,制定安化县住建局涉企检查计划(见附件),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二)完善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从《安化县住建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在做好抽查全过程记录的同时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及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股站室、中心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纪委、政策法规股、质量安全管理股(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建筑管理股(招投标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县房地产市场开发事务中心、县建筑业市场服务中心、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强化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公平公正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安化县住建局涉企检查计划
抄送:县优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印发
附件:
安化县住建局涉企检查计划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是否为“双随机”抽查 |
检查对象 (范围)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及建设、施工企业监管 |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
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情况等。 |
是 |
建筑施工项目及有关责任主体和个人,全数检查。 |
现场检查 |
每月不少于1次的监督随机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安全生产考评,其他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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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实施办法》 |
工程招标情况检查 |
是 |
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相关责任主体。 |
现场检查 |
每月抽取10% |
|
3 |
安化县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4.25.26.27.28条 |
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抽查企业各类人员指标等进行核查。 |
是 |
全县范围内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住建局)取得资质的企业,按照每次不超过20%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 |
现场检查 |
每月抽取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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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住宅物业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
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秩序活动。 |
是 |
全县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每次不超过5%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 |
现场检查 |
每月抽取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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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是否为“双随机”抽查 |
检查对象 (范围)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备注 |
5 |
燃气企业安全检查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 |
现场的充装安全情况,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情况,销售情况,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
是 |
全县燃气企业,按照每次10%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 |
现场检查 |
每月抽取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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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4条 |
“五证”是否公示、一房一价是否落实,宣传真实性。 |
是 |
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次不超过10%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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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
每月抽取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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